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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反不正当竞争法(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6-02-26 09:40商业秘密网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自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大幅提高,经济总量、市场规模、市场竞争程度和竞争状况都发生了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为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目标,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总局综合各方意见,对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改,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上报国务院。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送审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6年3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不正当竞争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bzdjz@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起草说明一、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必要性

  自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大幅提高,经济总量、市场规模、市场竞争程度和竞争状况都发生了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明显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存在法律内容狭窄陈旧、法律空白点多、条款缺失、行政执法分散、执法标准不统一、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处罚力度过弱等问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出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修订,有关法律条文又存在交叉、重复的问题。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呼声和要求十分强烈,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提出了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议案和提案。为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目标,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尽快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十分必要。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过程

  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组织专家对修法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先后被列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预备项目,国务院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研究项目和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由工商总局负责修订起草工作。2014年,工商总局组织高校专家、从事法律实务的律师和部分地方工商局组成8个课题组,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召开多次修订工作研讨会和座谈会。2015年,工商总局召开多次修订工作研讨会和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等各方意见,书面征求了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38个国务院部委意见。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各方意见形成了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送审稿》)。

  三、《修订草案送审稿》重要问题的说明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共5章33条,《修订草案送审稿》修改内容涉及现行法30条,其中删除7条,新增9条,共35条。(作者:未知,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转载自知识产权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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