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私人律师 > 民事赔偿 > 医疗赔偿 > 正文

6次产检未告知异常 产妇生下残疾儿起诉医院索赔

发布时间:2015-12-28 16:04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产妇王女士在怀孕期间,都会定期前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简称复兴医院)做产前检查。但出生的孩子双腿明显水肿,被诊断患有神经母细胞瘤,至今3岁了仍无法行走。

  这个事实让王女士很难接受,于是将复兴医院告上法院。王女士说,在她孕20周时,超声曾提示孕妇腹壁厚,图像欠清晰,但主治医师并未告知自己。复兴医院对此解释是,常规超声检查不能完全发现胎儿疾病,系目前医学科学局限,患儿损害后果系原发疾病造成。

  6次B超未告知胎儿异常

  昨日下午,王女士与复兴医院的代理人,坐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内。这已经不是双方第一次对簿公堂,今年9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曾就此案做过一审判决:医院赔偿王女士医疗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万余元后。但这个判决令起诉索赔80余万的王女士很不满意,于是向北京二中院提起上诉。

  王女士介绍,她在孕8周在复兴医院建卡定期产前检查,其中B超检查6次,分别于妊娠14周、20周、28周、33周、36周、38周。

  王女士特别提到了她在妊娠20周时的B超检查:“当时超声提示孕妇腹壁厚,图像欠清晰,但医生并没有告诉我这个情况,也没有安排复查或转院,这让我们以为孩子是平安的”。

  2012年12月26日,王女士生下儿子毛毛(化名),毛毛出生时伴有双下肢水肿明显。转院后,被诊断为神经性母细胞瘤,并于2013年3月8日行“胸腰段椎管内肿瘤切除术”。虽然多次就医,但毛毛的双下肢现仍丧失运动功能。

  对于这个不幸,复兴医院的解释是,常规超声检查并不能完全发现胎儿畸形,系目前医学科学局限,同时否认医院存在告知方面的瑕疵。“患儿现在的损害后果,是原发疾病造成,与是否告知及告知是否充分无关。”

  法院一审判决医院20%责任

  据西城法院此前判决显示,复兴医院在产前检查中存在未尽到详尽告知的医疗过失,使王女士对诊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影响,与患儿患有先天性疾病出生有轻微程度的因果关系。

  但同时,西城法院也认可了复兴医院对王女士产前诊断明确,剖宫产术前完善相关检查,患儿出生后履行了及时转诊随附义务。酌定复兴医院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王女士5万余元。

  在昨日的二审当中,王女士认为,医院没有认真阅读超声影像导致漏诊,没及时告知自己和家属侵犯了其知情权及选择权,给全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复兴医院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共80多万元。

  ■ 焦点

  医院未告知风险致患儿出生?

  在王女士怀孕20周做B超检查时,超声提示孕妇腹壁厚,图像欠清晰。王女士说,当时主治医师并未向其及家属告知当中存在的风险,导致患儿出生。

  王女士认为,排畸阶段的超声检查非常重要,而此时的羊水多,在此时观察胎儿身体结构性是非常有利的时间段。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超声提示图像欠清晰,我们认为正是因为医院超声诊断的缺陷,才导致患儿的出生。(作者:李禹潼,来源:新京报)

商业秘密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