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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专利条例》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15-12-16 10:57商业秘密网

  浙江要推行有史以来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力度。《浙江省专利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共新增加规定27条规定,修改规定25条,总共设置六章五十二条,着重从明确专利发明人的收益权、提高行政执法主动性等入手进行了修订。浙江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表示,基于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频发的实际,浙江下一步筹划建设一个全国性的电商保护调动中心,集结全国的知识产权执法力量,从国家层面调动,协调处理各类电商纠纷案件。

  在中国,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率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数据显示,中国各类知识产权转化率大约在10%左右,西方国家在40%以上。这原因之一就是专利发明和设计人的所有权模糊,利益分享稀薄。

  原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知识产权成果属于国资管理,成果转化需要教育、科技和国资委几个部门共同管理,权限交叉复杂,难以转换。新修《浙江省专利条例》规定将成果转化权限下放给各高校院所,同时让设计发明人得到实惠。这次修订,浙江提出成果收益要达到60%以上,且上不封顶。此外,新条例强调执法主动性,规定只要符合行政执法条件的县一级行政执法机构,都可以进行专利侵权案件的调处。

  作为电商发达的沿海省份,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频发,是浙江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大特色和难点。

  新条例加大了网络执法的技术支撑。之前电商侵权案件频率高、异地取证难、恶意投诉多,很难用传统侵权案件的处理办法处置。新条例明确了一些制约电商平台的原则性意见,如电商平台要有承担通知删除、管理的义务;一定要设置假冒侵权产品的告知义务,如果不告知,发生侵权案件,电商网络平台须承担连带责任,行政部门处理后,电商平台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删除或者屏蔽。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相关人士介绍,今年浙江1-11月,浙江已经处理了56000个网络纠纷,线上占了全国的95%以上,关闭、屏蔽或断开网店或商品链接2.8万多个。省知识产权局有15名专职执法人员驻扎阿里巴巴,帮助进行知识产权案件的侵权判定。

  新条例规定,对恶意侵权的商家和企业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建立专利交易平台,规范中介机构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立各种信息化服务平台。

  下一步,浙江筹划建设一个全国性的电商保护调动中心,集结全国的知识产权执法力量协调处理电商纠纷案件,此项计划目前已提上议事日程。

(作者:记者杜悦,通讯员费必,来源:杭州日报转载自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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