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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知产法院加大侵权判赔力度 净水器专利被侵权获赔百万

发布时间:2015-12-09 09:43商业秘密网

  据《劳动报》报道,近日,上海知产法院就原告杭州耐德制冷电器厂诉被告东莞市创恒实业有限公司、亚马逊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东莞市创恒实业有限公司被判侵权,并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原告享有“清洗方便的过滤器”实用新型专利权,发现被告创恒公司生产的FF06B-W前置过滤器在亚马逊商城、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天猫商城中销售,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创恒公司停止侵权,刊登侵权道歉书、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856,360元,亚马逊公司连带赔偿1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创恒公司生产、销售的涉案净邦(GEE﹒BON)FF06B-W前置过滤器产品落入原告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侵犯了原告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本案查明被告创恒公司在其天猫店铺网站中宣称该产品系镇店之宝,已售48192台,在天猫、京东、苏宁易购、1号店多个平台销售被控侵权产品。上述证据已足以证明被告创恒公司侵权范围广、销售数量大、产品获利高。

  据了解,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本案的审理中,对于合理确定法定赔偿额,尤其是在有充足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加大侵权判赔力度,最大限度保护权利人利益,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作者:郭娜,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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