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业主该如何维权?
房子一直是老百姓最关心的话题之一,而与房子有关的纠纷也层出不穷。购房过程中,购房者遭遇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切身利益会被严重危害。那么,开发商的违约的情形一般有哪些呢?
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
1)逾期交房;
2)面积出现误差;
3)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
4)变更规划、设计;
5)房屋质量不合格;
6)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业主应如何维权?
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时,购房者应首先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对上述违约责任的处理约定,如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按法律规定可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以直接损失为限,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逾期交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开发商逾期交房,合同中未约定相应处理办法的,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面积出现误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面积误差按以下原则处理:
1、购房者无权退房
对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超出面积的房价款由买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补足;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卖房人应返还买购房者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2、购房者有权退房
对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如果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但不退房,同意继续履行合同,那么,房屋面积超出或不足部分的房款,由谁来承担?
a.房屋面积超出部分的房款,由卖方承担
对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但不退房,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卖房人承担,超出部分的所有权归购房者所有。(作者:未知,来源:深圳罗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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