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之争还未平 名誉权官司又起
羊城晚报讯记者黄晓晴报道: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和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对“佛山陶瓷”的地理商标之争尚未结束,24日,记者获悉,双方又打起名誉权官司。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是原告。该协会认为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此前对媒体声称陶瓷协会申请“佛山陶瓷”商标浪费国家金钱滋生腐败等损害了陶瓷协会的名誉,要求建材行业协会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两协会争夺商标
双方此次官司皆因争夺“佛山陶瓷”这一地理商标而生。
佛山市陶瓷协会早些年开始申请注册“佛山陶瓷”这一地理商标,早前的申请被国家商标总局驳回,但是,该协会一直未放弃。2015年2月,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也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佛山陶瓷”商标。两家协会陷入商标之争。
地理商标是用于商品上的具有特殊地理来源和与原产地相关的品质或声誉的标记。行业协会要注册地理商标,需要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授权书。记者了解到,两家协会为了“佛山陶瓷”这一商标闹到佛山市政府后,佛山市政府组织两个申请人进行协调,可惜并未达成一致,因此政府方面表示无法为任何一家申请人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以避免市场混乱和消费者误认。因此,今年两家协会的申请皆被国家商标总局驳回。
争夺中产生纠纷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年10月中旬,陶瓷协会将建材协会告上法庭。状告之事并非商标争夺本身,而是商标争夺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是一场名誉权官司。
原来,今年5月26日,建材协会曾在佛山一家酒店印发《“佛山陶瓷”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征求意见书》。在这份意见书中,建材协会指“佛山市陶瓷协会先后于2007年、2011年、2014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陶瓷协会已经花费政府扶持资金近100万元,仍然未获得成功,是没有按照国家法定程序,靠‘走人脉’的方式是不可取的,浪费了国家和企业的大量金钱,而且造成了腐败行为的孳生”等。这些言论,在陶瓷协会看来,是失实的,贬低了其声誉,“在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陶瓷协会为此请求法院判令建材协会立即停止侵害陶瓷协会名誉权的行为、在《佛山日报》等报纸和网上刊发致歉信,向原告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赔偿原告名誉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
案件将择日宣判
24日的庭审中,双方针对上述言论进行一个多小时的举证质证。过程中,陶瓷协会作出让步,表示只要建材协会道歉即可;但是建材协会一方坚持自己没有过错,不道歉。当日的调解以失败告终。案件将择日宣判。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表示,“佛山陶瓷”中的“佛山”是县级以上的地名,要注册成为地理商标难度本来就很大,如若两家协会一直不达成和解,“佛山陶瓷”商标申请将难上加难。
另外有人士指出佛山市陶瓷协会已经成功注册了“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这一集体商标,在目前的情况下,该协会更应该好好利用这个商标维护佛山陶瓷品牌。(作者:编辑:蒙枫涛,来源:羊城晚报转载自新浪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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