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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中院成功调解商标侵权案

发布时间:2015-11-17 09:00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民三庭将调解作为首选的结案方式引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全过程。日前,成功审结11起侵害知名品牌商标案件,双方当庭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城牌葡萄酒具有很高的市场知名度,随着品牌信誉度不断提升,侵犯商标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年5月,中粮公司针对乌鲁木齐市场假冒长城商标的行为在乌市中院提起诉讼,其中涉及月明楼批发市场的商户就有12家。
  案件受理后,合议庭陆续开庭进行审理,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情绪对立。为查清案件事实,法官实地对每一个商户的经营规模、是否存在合法来源进行了调查,发现大部分商户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调查过程中,法官针对商户们专门安排时间就知识产权、商标、商业经营中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化解诉讼风险等问题进行释法解疑。
  “很多商户认为自己是从正规的酒类批发商处进货,即便是侵权也和自己没关系,这是双方坚持己见的主要原因,后来法官为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解释说服工作,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隔阂,愿意以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民三庭法官卢敏介绍。(作者:记者 杨舒涵,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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