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版权社会服务 推动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5-11-11 09:10商业秘密网
近年来,上海版权工作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部署,不断完善版权公共服务体系,积极促进上海版权产业的繁荣发展。
总体态势:规模扩大,集聚发展
上海版权产业的总体态势可以从两方面概括。
第一,上海版权产业发展迅速,整体规模持续扩大。根据《上海版权产业报告》显示,2010年到2014年期间,上海版权产业的增加值从1821.43亿元上升到2805.21亿元,占当年上海GDP的比重从10.61%上升到11.91%。其中核心版权产业的增加值从1104.85亿元上升到1748.57亿元,占当年上海GDP的比重从6.44%上升到7.42%。在促进就业、商品、服务贸易进出口等方面,上海版权产业的贡献也越来越大。版权产业已经成为上海的支柱性产业之一,成为“城市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
第二,上海版权产业集聚发展态势明显,版权骨干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上海先后建设了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国家绿色创意印刷示范园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等一批产业门类集聚、功能定位明晰的版权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壮大了一批富有开拓精神与创新能力的版权骨干企业。目前,上海拥有全国版权示范园区2家,国家版权贸易基地1家,全国版权示范单位5家,市级版权示范园区14家,市级版权示范单位46家。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为基础的传统版权产业持续发展,以软件开发、游戏动漫、数字娱乐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势头强劲。2011年被评为全国版权示范园区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经过三轮扩区,已形成一区二十二园发展态势,网络动漫、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等文化科技领域集聚特征明显。
探索实践:五个率先,扶持产业
上海在版权服务产业发展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可以概括为“五个率先”:
一是率先持续发布版权产业报告。2010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发布《上海版权产业报告》。今年年底之前将发布《上海版权产业报告》(2013)和(2014)。《报告》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分类为依据,以国家版权局版权产业统计行业分类为参考,与《国民经济分类标准》相对应,结合上海版权产业特点,设置了上海版权产业统计范围和内容。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确定了增加值、就业人数和对外贸易额3个经济指标,来衡量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
二是率先实施作品登记零收费。2012年为保障更多著作权利人的权益,营造良好版权环境,上海实行作品登记零收费,解决了登记的瓶颈问题;又从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服务效率两方面入手,研发了“作品版权登记保护应用平台”。2012年,上海作品登记数量达到70641件,实现跨越式发展;2013年,登记数量实现增长10%的计划目标,达到82563件;2014年,登记数量再次大跃进,达到187857件。
三是率先实施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上海市版权局和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上海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管理办法》,对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注册登记在本市的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自然人给予资助。《办法》从2013年4月实施至2014年年底,共受理有效申请20772件,资助金额达到1480万元。
四是率先实现了版权调解、诉讼、仲裁三者的有效衔接。市高院下发了《关于开展著作权纠纷委托调解工作的意见(试行)》。根据该意见: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无论是在“诉前”“审前”,还是“判前”,上海市法院都可以将版权纠纷委托或者邀请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成为全国首家和法院进行诉调对接的专业机构。
五是率先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上海各类版权产业扶持资金已形成了一个各有侧重、相互配合、覆盖产业主要领域和重点发展环节的完整扶持体系,为版权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从2013年开始,每年扶持资金总额3亿元,已扶持近千个文化创意产业优秀项目。此外,上海在动漫游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电影等10余个重要领域也设置了总计约1亿元的专项资金。(作者:海市版权局副局长 蔡,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报)
总体态势:规模扩大,集聚发展
上海版权产业的总体态势可以从两方面概括。
第一,上海版权产业发展迅速,整体规模持续扩大。根据《上海版权产业报告》显示,2010年到2014年期间,上海版权产业的增加值从1821.43亿元上升到2805.21亿元,占当年上海GDP的比重从10.61%上升到11.91%。其中核心版权产业的增加值从1104.85亿元上升到1748.57亿元,占当年上海GDP的比重从6.44%上升到7.42%。在促进就业、商品、服务贸易进出口等方面,上海版权产业的贡献也越来越大。版权产业已经成为上海的支柱性产业之一,成为“城市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
第二,上海版权产业集聚发展态势明显,版权骨干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上海先后建设了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国家绿色创意印刷示范园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等一批产业门类集聚、功能定位明晰的版权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壮大了一批富有开拓精神与创新能力的版权骨干企业。目前,上海拥有全国版权示范园区2家,国家版权贸易基地1家,全国版权示范单位5家,市级版权示范园区14家,市级版权示范单位46家。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为基础的传统版权产业持续发展,以软件开发、游戏动漫、数字娱乐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势头强劲。2011年被评为全国版权示范园区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经过三轮扩区,已形成一区二十二园发展态势,网络动漫、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等文化科技领域集聚特征明显。
探索实践:五个率先,扶持产业
上海在版权服务产业发展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可以概括为“五个率先”:
一是率先持续发布版权产业报告。2010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发布《上海版权产业报告》。今年年底之前将发布《上海版权产业报告》(2013)和(2014)。《报告》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分类为依据,以国家版权局版权产业统计行业分类为参考,与《国民经济分类标准》相对应,结合上海版权产业特点,设置了上海版权产业统计范围和内容。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确定了增加值、就业人数和对外贸易额3个经济指标,来衡量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
二是率先实施作品登记零收费。2012年为保障更多著作权利人的权益,营造良好版权环境,上海实行作品登记零收费,解决了登记的瓶颈问题;又从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服务效率两方面入手,研发了“作品版权登记保护应用平台”。2012年,上海作品登记数量达到70641件,实现跨越式发展;2013年,登记数量实现增长10%的计划目标,达到82563件;2014年,登记数量再次大跃进,达到187857件。
三是率先实施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上海市版权局和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上海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管理办法》,对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注册登记在本市的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自然人给予资助。《办法》从2013年4月实施至2014年年底,共受理有效申请20772件,资助金额达到1480万元。
四是率先实现了版权调解、诉讼、仲裁三者的有效衔接。市高院下发了《关于开展著作权纠纷委托调解工作的意见(试行)》。根据该意见: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无论是在“诉前”“审前”,还是“判前”,上海市法院都可以将版权纠纷委托或者邀请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成为全国首家和法院进行诉调对接的专业机构。
五是率先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上海各类版权产业扶持资金已形成了一个各有侧重、相互配合、覆盖产业主要领域和重点发展环节的完整扶持体系,为版权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从2013年开始,每年扶持资金总额3亿元,已扶持近千个文化创意产业优秀项目。此外,上海在动漫游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电影等10余个重要领域也设置了总计约1亿元的专项资金。(作者:海市版权局副局长 蔡,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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