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著录项目变更的审查标准
跟我我国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有资格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人为申请人或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
著录项目变更涉及的相关人为:申请人、发明人、联系人、专利代理机构。
其中申请人享有专利申请权;发明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联系人是代申请人接收信函的收件人;专利代理机构接受申请人的委托办理专利事项。
所以著录项目的变更有两种,一种是设计他人实体权利的变更;而另一种是不涉及他人实体权利的变更。对于前一种变更,专利局应当严格审查,必须得到申请人同意变更的证明文件才可以做出相应的决定;对于后一种变更,则收到变更申请即可做出相应的决定。
(作者:彭巍律师,来源:商业秘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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