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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主体专利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15-10-19 09:15商业秘密网
  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广州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尤其是知识产权法院挂牌运行,专利行政执法绩效突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然而,广州知识产权案件却不断增多。记者从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广州受理和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总量,约占同期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总量的1/10。去年12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受理各类案件3148件。其中,专利纠纷占总收案数量的53.24%。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党组书记邓佑满认为,这主要是一些创新主体在专利维权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导致经济效益和声誉受损,创新积极性受挫。创新主体专利如何维权?记者为此专访了邓佑满局长。
  撰文:刘茜 黄建新
  掌握专利保护的策略是企业必修课
  笔者:您认为创新主体专利维权最大的问题在哪方面?
  邓佑满:是对专利制度理解和掌握不够。专利保护一般分为三个相互联系、融合促进的阶段:申请专利是保护创新成果的第一步,对专利实施科学管理是第二步,专利被侵权后采取维权措施是第三步。但许多企业还仅仅停留在第一步,在专利分析、专利预警、实施专利战略等专利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欠缺,不掌握专利保护的策略,导致无效研发、侵权纠纷等时有发生。
  笔者:不少专家认为企业专利被侵权,企业主动维权意识不强。
  邓佑满:一般专利违法有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两种情形。对于假冒专利,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主动查处;而对专利侵权,专利维权从法理上属于民事维权,一般采取“不告不理”原则,对一般个案,法院、行政机关均不主动提起案件。这一点与商标侵权(一般是假冒商标)可主动查处有着明显区别。因此,专利侵权需要创新主体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笔者:很多专利拥有者是不是也存在着即使被侵权也不愿意打官司的情况呢?
  邓佑满: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策略不当导致维权效果不佳。专利侵权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有些侵权产品只做批发不零售,再加上许多侵权生产厂家不挂牌,有的经常变更法律主体资格,这些情况都给维权增加了难度。因此,专利维权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并选择恰当时机进行,同时重点要调查生产源头,所以掌握专利保护的策略是企业必修课。
  维权途径单一导致成功率不高
  笔者:为何专利质量不高会导致维权困难?
  邓佑满:现有专利申请体制下,个别创新主体申请专利的质量不高,发明专利比较少,大部分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后两类专利由于没有经过实审,法律状态不稳定,被无效掉的几率比较大。即便是发明专利,如果技术含量不高,或者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写好,也存在被无效的风险。因此,许多企业不敢轻易采取维权行动。
  笔者:在专利维权中还有哪些问题要重视?
  邓佑满:专利与标准结合意识不强导致无法维权的问题要引起重视。有些创新主体主导和参与制订了多项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将自己的技术编制在标准中,导致了技术过早公开。这些技术由于没有申请专利,被行业内其他企业无偿使用,收不到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使得企业创新积极性受挫。
  笔者:目前,专利维权途径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邓佑满:维权途径比较单一导致成功率不高是最大问题。大多数创新主体在运用民事诉讼或行政投诉程序进行维权时,很少结合律师警告信、海关备案、仲裁、行业协会调解等多种法律途径,没有制定立体维权方案,造成维权成功率比较低,维权效果打了折扣。
  另外,海外防范意识薄弱。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专利保护对于打开国际市场的重要作用,在进入国际市场前既不调查产品是否侵犯了目标国权利人的专利,也不考虑在目标国提前申请专利对产品加以保护,毫无设防地进入国际市场前端,一旦遭遇他人发起专利进攻,就会猝不及防。同时,出口产品如果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不但开拓市场受阻,还可能成为被告。(作者:未知,来源:南方日报(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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