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专项整治互联网侵权、恶意抢注商标等(通知全文)
发布时间:2015-10-08 15:10商业秘密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工商系统深化改革和加强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总局于2015年8月25日召开了总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研究确定了2015年下一阶段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工商系统深化改革和加强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作好2015年下一阶段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第六次全体会议,确定工商系统2015年下一阶段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如下:
(一)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日用品专项行动
以洗护用品、化妆用品、生活卫生用纸等日用品为重点商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日用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日用品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净化市场环境,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针对农资、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儿童及老年用品等重点商品,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政企联动、线上线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汇集分析相关信息,加强在线监测,探索同主要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实现电子商务投诉举报、违法案件相关数据的互通。强化对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追根溯源,争取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三)深入推进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
根据“清风”行动方案,下一阶段仍重点组织开展向非洲和阿拉伯国家出口重点商品的专项整治,打击跨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要积极落实总局同相关国家主管机构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跨国协作机制,加强侵权假冒信息监测和反馈,为国内打击生产、销售、进出口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提供支持。
(四)继续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开展商标代理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要继续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要进一步加大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力度。新《商标法》和实施条例新增了商标代理监管内容,下一阶段,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商标代理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商标代理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商标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整肃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五)继续开展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整治
加强对实体经营者网上经营、宣传的监督检查,实行网上网下相结合,加强对网络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加强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保护;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促进创新发展。
(六)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
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将抽查检验作为提高商品质量水平的有力抓手,加大对农村商品、家用电器、肥料等商品的抽检力度,依法查处抽查检验中发现销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尤其是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商品质量管理的法定职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继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
认真组织新《广告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及时修订完善配套规章制度。依托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提升广告监测监管效能。以新《广告法》出台为契机,及时查处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切实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构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新常态化工作模式。(作者:未知,来源:国家工商总局 红盾论坛)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工商系统深化改革和加强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总局于2015年8月25日召开了总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研究确定了2015年下一阶段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商总局办公厅
2015年8月31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工商系统深化改革和加强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作好2015年下一阶段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第六次全体会议,确定工商系统2015年下一阶段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如下:
(一)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日用品专项行动
以洗护用品、化妆用品、生活卫生用纸等日用品为重点商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日用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日用品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净化市场环境,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针对农资、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儿童及老年用品等重点商品,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政企联动、线上线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汇集分析相关信息,加强在线监测,探索同主要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实现电子商务投诉举报、违法案件相关数据的互通。强化对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追根溯源,争取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三)深入推进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
根据“清风”行动方案,下一阶段仍重点组织开展向非洲和阿拉伯国家出口重点商品的专项整治,打击跨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要积极落实总局同相关国家主管机构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跨国协作机制,加强侵权假冒信息监测和反馈,为国内打击生产、销售、进出口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提供支持。
(四)继续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开展商标代理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要继续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要进一步加大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力度。新《商标法》和实施条例新增了商标代理监管内容,下一阶段,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商标代理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商标代理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商标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整肃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五)继续开展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整治
加强对实体经营者网上经营、宣传的监督检查,实行网上网下相结合,加强对网络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加强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保护;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促进创新发展。
(六)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
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将抽查检验作为提高商品质量水平的有力抓手,加大对农村商品、家用电器、肥料等商品的抽检力度,依法查处抽查检验中发现销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尤其是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商品质量管理的法定职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继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
认真组织新《广告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及时修订完善配套规章制度。依托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提升广告监测监管效能。以新《广告法》出台为契机,及时查处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切实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构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新常态化工作模式。(作者:未知,来源:国家工商总局 红盾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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