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镇大面”商标被叫停 地域文化品牌保护敲响警
发布时间:2015-09-23 16:57商业秘密网
2013年底,自然人周斌申请注册的“枫镇大面”商标通过国家商标局初审,苏州本地知名企业朱鸿兴、同得兴分别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苏州市烹饪协会、中国烹饪协会发函支持,历时近2年,国家商标局决定“枫镇大面”商标个人不予注册。
“枫镇大面”商标初审公示 引发餐饮烹饪行业轩然大波
苏州“一碗面”中的枫镇大面历史悠久,据传说,苏州原来的面基本上都是红汤,有一年乾隆下江南恰逢夏天,枫桥镇一家开小面店的张店主接下生意,头天下午去买作料时,路上遇到一位中年妇女,由于给老父买药的钱被偷,正哭得伤心,张店主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她。回店才想起第二天烧面没有作料,郁闷之下边喝酒浇愁边吊高汤烧浇头,昏沉中误将喝剩的残酒倒入锅中,第二天早上起来,才发现未加酱油等调料的白焖肉居然喷香扑鼻,乾隆吃后连连称好,并赐名“枫镇白汤大肉面”,从此枫镇大面名闻遐迩。去年同得兴枫镇大面在《舌尖上的中国》亮相,更是名声大噪。
“从国家商标局初审公告中,发现‘枫镇大面’申请商标已初审通过”,据肖伟民介绍,2013年底,他从国家商标局官网上看到,苏州汇诚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自然人周斌,申请了“枫镇大面”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3类“面馆、餐馆”等服务上,并已通过初审。该商标初审公告日期为2013年12月6日,三个月满如无异议,将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枫镇大面”品牌由周斌一人独享专用权。
“流传了百余年的苏州枫镇大面,居然要变成个人商标了”,这一消息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并引发苏州市烹饪协会、中国烹饪协会高度关注。
苏州两老字号提出异议 “枫镇大面”应由行业共同使用
2013年底,老字号朱鸿兴、同得兴分别向国家商标局发去《商标异议书》,认为枫镇大面源于枫桥镇,大面是指面上加焖肉等浇头,已被约定俗成为产品名称,且已收入各种典籍、地方志、食谱中,枫镇大面不能为个别经营者单独使用,而是所有经营者都有权共同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予以注册,并提供了《苏州传统食品名录》、《苏州食话》等书籍杂志。
苏州市烹饪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也分别向国家商标局发函支持,市烹饪协会认为枫镇大面是苏州面馆业在夏季供应的特色品种,已有较长历史,深受消费者欢迎,近年来苏州众多面馆都推广供应枫镇大面,这是商品的通用名称,各面馆都有权使用。申请注册者并不属于苏州实体面馆,也不生产枫镇大面,“枫镇大面”理应由全行业共同使用维护。
“枫镇大面”不宜为一家独占使用 国家商标局决定“不予注册”
历时近2年,此次国家商标局发出《第11466694号“枫镇大面”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中明确,朱鸿兴、同得兴对被异议人周斌经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386期《商标公告》第11466694号“枫镇大面”商标提出异议,国家商标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国家商标局认为,两异议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枫镇大面”代表苏州地区广为流传的面点产品的传统做法和通用名称,不宜为一家独占使用,将“枫镇大面”作为商标注册使用于“面馆、餐馆”等服务上,直接表示了指定服务的内容特点,不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决定“枫镇大面”商标不予注册。被异议人如对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枫镇大面”商标之争敲响警钟 地域文化品牌保护要多方合力
“还真没想到枫镇大面被申请注册商标”,据肖伟民介绍,近年来他先后4次商标维权,然而“枫镇大面”申请注册的“蹊跷官司”,还是第一次碰到,“幸亏店里设立专门的商标维护员,经常关注国家商标局的相关商标公告信息,不然真要‘大意失荆州’了”。(作者:未知,来源:中国江苏网)
“枫镇大面”商标初审公示 引发餐饮烹饪行业轩然大波
苏州“一碗面”中的枫镇大面历史悠久,据传说,苏州原来的面基本上都是红汤,有一年乾隆下江南恰逢夏天,枫桥镇一家开小面店的张店主接下生意,头天下午去买作料时,路上遇到一位中年妇女,由于给老父买药的钱被偷,正哭得伤心,张店主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她。回店才想起第二天烧面没有作料,郁闷之下边喝酒浇愁边吊高汤烧浇头,昏沉中误将喝剩的残酒倒入锅中,第二天早上起来,才发现未加酱油等调料的白焖肉居然喷香扑鼻,乾隆吃后连连称好,并赐名“枫镇白汤大肉面”,从此枫镇大面名闻遐迩。去年同得兴枫镇大面在《舌尖上的中国》亮相,更是名声大噪。
“从国家商标局初审公告中,发现‘枫镇大面’申请商标已初审通过”,据肖伟民介绍,2013年底,他从国家商标局官网上看到,苏州汇诚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自然人周斌,申请了“枫镇大面”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3类“面馆、餐馆”等服务上,并已通过初审。该商标初审公告日期为2013年12月6日,三个月满如无异议,将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枫镇大面”品牌由周斌一人独享专用权。
“流传了百余年的苏州枫镇大面,居然要变成个人商标了”,这一消息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并引发苏州市烹饪协会、中国烹饪协会高度关注。
苏州两老字号提出异议 “枫镇大面”应由行业共同使用
2013年底,老字号朱鸿兴、同得兴分别向国家商标局发去《商标异议书》,认为枫镇大面源于枫桥镇,大面是指面上加焖肉等浇头,已被约定俗成为产品名称,且已收入各种典籍、地方志、食谱中,枫镇大面不能为个别经营者单独使用,而是所有经营者都有权共同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予以注册,并提供了《苏州传统食品名录》、《苏州食话》等书籍杂志。
苏州市烹饪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也分别向国家商标局发函支持,市烹饪协会认为枫镇大面是苏州面馆业在夏季供应的特色品种,已有较长历史,深受消费者欢迎,近年来苏州众多面馆都推广供应枫镇大面,这是商品的通用名称,各面馆都有权使用。申请注册者并不属于苏州实体面馆,也不生产枫镇大面,“枫镇大面”理应由全行业共同使用维护。
“枫镇大面”不宜为一家独占使用 国家商标局决定“不予注册”
历时近2年,此次国家商标局发出《第11466694号“枫镇大面”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中明确,朱鸿兴、同得兴对被异议人周斌经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386期《商标公告》第11466694号“枫镇大面”商标提出异议,国家商标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国家商标局认为,两异议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枫镇大面”代表苏州地区广为流传的面点产品的传统做法和通用名称,不宜为一家独占使用,将“枫镇大面”作为商标注册使用于“面馆、餐馆”等服务上,直接表示了指定服务的内容特点,不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决定“枫镇大面”商标不予注册。被异议人如对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枫镇大面”商标之争敲响警钟 地域文化品牌保护要多方合力
“还真没想到枫镇大面被申请注册商标”,据肖伟民介绍,近年来他先后4次商标维权,然而“枫镇大面”申请注册的“蹊跷官司”,还是第一次碰到,“幸亏店里设立专门的商标维护员,经常关注国家商标局的相关商标公告信息,不然真要‘大意失荆州’了”。(作者:未知,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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