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新闻单位保密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5-09-22 10:31商业秘密网
当前,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给新闻宣传带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使保密工作受到严峻挑战。特别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发展和广泛运用,新闻信息的传播途径增加、传播速度加快,给保密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难度。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新闻宣传中的保密工作,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新闻从业人员保密意识。要加大对 《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新闻出版保密规定》、《关于新闻宣传中必须遵守的若干保密规定》等保密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利用单位的年度保密工作会议、中心组学习、组织观看保密展览和保密宣传教育片、邀请保密工作管理部门专家授课等多种多样的形式,组织新闻从业人员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学习各项保密知识。通过对保密知识的学习、更新,使得新闻工作者要明确新闻工作中“密”与“非密”的界限,增强自身的保密观念和保密意识,做到心中有数、警钟长鸣。针对那些新加入到新闻队伍中的人员,应当开展岗前保密知识培训,并及时与其签订保密承诺书。 2014年8月,媒体采编人员更换记者证时,首次要求新闻采编人员与单位同时签订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这是一种较为直观的保密教育形式,也从另一个角度充分说明了当前新闻保密的重要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把好新闻公开的保密关口。各新闻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保密制度,按照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宣传特性,逐步制定细化本单位保密管理制度,使各项制度更具可操作性、针对性、实践性,使新闻稿件既能保守国家秘密又有利于新闻宣传。例如,出台与采编岗位相应的保密守则,与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保密协议。
三、提高政治敏感度,做好日常保密工作。新闻工作者要积极贯彻执行新闻宣传的保密要求,凡涉及国家安全利益的重大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具有较强保密时效性的敏感新闻都应与中央、省委及重要新闻授权单位,如新华社、外交部等保持口径一致,并以适当形式和适当时机发表。新闻工作者除了练好采编基本功,还要提高国家秘密与新闻消息的辨别力,敏锐捕捉可能会泄密的敏感内容,并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核实,自觉从细微处做起,切不可疏忽大意,松懈警惕。同时,在采访活动中掌握好保密要求,凡参加涉密会议不使用手机,凡商量涉密会议内容不使用短信。
四、规范网络发布审核,强化信息网络安全做好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针对当前网络泄密的严峻形势,新闻工作者应牢固树立起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互联网保密观念。在实际工作中,新闻工作者应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不在非涉密电脑上撰写涉密新闻稿件,对未采写完毕的过程稿也需要妥善处理,对电脑、移动介质、手机、摄像机、照相机等电子设备做好专人保密管理,定期进行严格的保密自查,严禁涉密移动介质与非涉密移动介质混用,对于涉密电脑进行有效的隔离与保护。新闻采编人员在发布网络新闻时,也要严格进行新闻发布审核,不得随意转载未经核实密级的文件、新闻,防止无意识泄密。
五、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泄密责任追究。 《保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新闻出版保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新闻泄密的责任追究做出明确规定。各新闻单位应当加大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保密工作要求,明确保密职责,各部门分工负责,把好关口,构建层层保密“防护网”。若发现泄露国家秘密情况,应在24小时内向所在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做好补救工作,并逐级追究泄密责任。(作者:未知,来源:中安在线-江淮时报(合肥))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新闻从业人员保密意识。要加大对 《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新闻出版保密规定》、《关于新闻宣传中必须遵守的若干保密规定》等保密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利用单位的年度保密工作会议、中心组学习、组织观看保密展览和保密宣传教育片、邀请保密工作管理部门专家授课等多种多样的形式,组织新闻从业人员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学习各项保密知识。通过对保密知识的学习、更新,使得新闻工作者要明确新闻工作中“密”与“非密”的界限,增强自身的保密观念和保密意识,做到心中有数、警钟长鸣。针对那些新加入到新闻队伍中的人员,应当开展岗前保密知识培训,并及时与其签订保密承诺书。 2014年8月,媒体采编人员更换记者证时,首次要求新闻采编人员与单位同时签订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这是一种较为直观的保密教育形式,也从另一个角度充分说明了当前新闻保密的重要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把好新闻公开的保密关口。各新闻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保密制度,按照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宣传特性,逐步制定细化本单位保密管理制度,使各项制度更具可操作性、针对性、实践性,使新闻稿件既能保守国家秘密又有利于新闻宣传。例如,出台与采编岗位相应的保密守则,与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保密协议。
三、提高政治敏感度,做好日常保密工作。新闻工作者要积极贯彻执行新闻宣传的保密要求,凡涉及国家安全利益的重大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具有较强保密时效性的敏感新闻都应与中央、省委及重要新闻授权单位,如新华社、外交部等保持口径一致,并以适当形式和适当时机发表。新闻工作者除了练好采编基本功,还要提高国家秘密与新闻消息的辨别力,敏锐捕捉可能会泄密的敏感内容,并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核实,自觉从细微处做起,切不可疏忽大意,松懈警惕。同时,在采访活动中掌握好保密要求,凡参加涉密会议不使用手机,凡商量涉密会议内容不使用短信。
四、规范网络发布审核,强化信息网络安全做好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针对当前网络泄密的严峻形势,新闻工作者应牢固树立起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互联网保密观念。在实际工作中,新闻工作者应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不在非涉密电脑上撰写涉密新闻稿件,对未采写完毕的过程稿也需要妥善处理,对电脑、移动介质、手机、摄像机、照相机等电子设备做好专人保密管理,定期进行严格的保密自查,严禁涉密移动介质与非涉密移动介质混用,对于涉密电脑进行有效的隔离与保护。新闻采编人员在发布网络新闻时,也要严格进行新闻发布审核,不得随意转载未经核实密级的文件、新闻,防止无意识泄密。
五、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泄密责任追究。 《保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新闻出版保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新闻泄密的责任追究做出明确规定。各新闻单位应当加大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保密工作要求,明确保密职责,各部门分工负责,把好关口,构建层层保密“防护网”。若发现泄露国家秘密情况,应在24小时内向所在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做好补救工作,并逐级追究泄密责任。(作者:未知,来源:中安在线-江淮时报(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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