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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警方破获假冒商标案抓3名嫌犯 涉案金额139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5-09-18 09:08商业秘密网
  2015年9月14日,深圳南山区警方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假冒香烟200箱,扣押作案车辆2辆,涉案金额139余万元人民币。
  2015年9月初,南山警方掌握到一条重要线索:有不法分子经常从公明、石岩往南山辖区周边零售户配送假烟,随后南山警方立即介入侦查。
  专案组经过调查,发现假烟源来自光明新区公明镇一对夫妇,该夫妇每日8时开始便骑着电动自行车在公明镇到处送货,每天送货次数频繁,数量很大。经进一步摸排,警方发现车牌号为粤BB2XX2的小型面包车隔三差五选择在傍晚时分往柏溪路南七巷某楼房送货,并发现该车以公明一带为活动中心,不仅向深圳各地送货,还往邻近的东莞市送货,因此,南山警方判断该车应为二级批发商。
  经过调查,警方掌握了该销售假烟的活动规律。于2015年9月14日上午7时,南山警方根据已掌握的线索,在公明镇新围工业区某商铺仓库和柏溪路南七巷某楼房,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林某英(女,44岁)及张某波(男,46岁)、张某坛(女,40岁)夫妇,并在两个犯罪窝点缴获中华、芙蓉王、黄金叶、双喜、白沙、黄鹤楼等20种假冒名牌香烟约200箱,现场收缴赃款30余万元,扣押作案车辆2辆。
  据南山区烟草专卖局鉴定,警方缴获的这一批香烟均是假冒伪劣产品,并非正规烟厂生产,均产于地下加工厂,制作粗糙,为了香烟的口感,非法添加香精、香料等物质,并且焦油、一氧化碳、亚硝胺等成份含量超标,相比正规渠道生产的香烟,对人体的伤害大得多。
  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对其非法销售假烟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记者范萌,通讯员唐婷,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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