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诉长沙商家商标侵权:80多家商户售仿冒品
发布时间:2015-08-28 16:20商业秘密网
8月2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长沙合超信通讯设备商行商标侵权一案。法庭上,原告代理人当着被告的面拆封了公证机构封存的涉案移动电源和耳机。原告称,这些产品并非己方生产,被告的销售行为已涉嫌侵害注册商标权。
这并不是孤例,潇湘晨报记者从长沙中院知识产权庭了解到,从8月24日开始,小米科技在该院提起的商标侵权案件达到80多件。被告多为长沙市内的通讯设备商行、手机店。
小米起诉
商铺销售冒牌小米移动电源
上午9点,案件开庭。原告小米科技委托代理人胡代英律师出庭,被告长沙合超信通讯设备商行负责人刘某出庭。
民事起诉状显示,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注册了第8228211号“小米”商标;次年7月7日又注册了第8911270号“MI(图形)”注册商标。小米科技还当庭提供了一份公司更名的证据,以证明其符合诉讼主体资格。
今年2月11日,小米科技委托代理人在长沙市雨花区公证处公证员的现场监督下,在五一大道一家“绿叶通讯商行”购买了三个金色的小米移动电源以及一副小米手机[微博]灵悦线控通话耳机。这些产品都在显眼位置使用了“小米”、“MI(图形)”商标。
小米科技认为,被告销售的小米产品与原告所生产的小米产品存在很大的区别,甚至有些产品(如小米手机灵悦线控通话耳机)小米科技及其授权工厂都没有生产过。被告在没有获得小米科技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以小米名义销售上述商品,侵害了小米科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庭上,被告长沙合超信通讯设备商行负责人刘某称,自己并不知道所销售的产品是冒牌的。“推销员自称是小米公司员工,说放一点移动电源到我店里卖。”当审判长问被告能否提供证据证明时,刘某称相信了推销人员的话,也没有看他们的证件。
胡代英律师介绍,多名被告所销售的仿冒小米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千差万别,耳机从3.5元到50多元不等,移动电源从30元到100多元都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而且仿冒移动电源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原告小米科技向被告索赔4万元,其中包括被告侵权法定赔偿以及维权合理开支等费用。(作者:未知,来源:潇湘晨报)
这并不是孤例,潇湘晨报记者从长沙中院知识产权庭了解到,从8月24日开始,小米科技在该院提起的商标侵权案件达到80多件。被告多为长沙市内的通讯设备商行、手机店。
小米起诉
商铺销售冒牌小米移动电源
上午9点,案件开庭。原告小米科技委托代理人胡代英律师出庭,被告长沙合超信通讯设备商行负责人刘某出庭。
民事起诉状显示,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注册了第8228211号“小米”商标;次年7月7日又注册了第8911270号“MI(图形)”注册商标。小米科技还当庭提供了一份公司更名的证据,以证明其符合诉讼主体资格。
今年2月11日,小米科技委托代理人在长沙市雨花区公证处公证员的现场监督下,在五一大道一家“绿叶通讯商行”购买了三个金色的小米移动电源以及一副小米手机[微博]灵悦线控通话耳机。这些产品都在显眼位置使用了“小米”、“MI(图形)”商标。
小米科技认为,被告销售的小米产品与原告所生产的小米产品存在很大的区别,甚至有些产品(如小米手机灵悦线控通话耳机)小米科技及其授权工厂都没有生产过。被告在没有获得小米科技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以小米名义销售上述商品,侵害了小米科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庭上,被告长沙合超信通讯设备商行负责人刘某称,自己并不知道所销售的产品是冒牌的。“推销员自称是小米公司员工,说放一点移动电源到我店里卖。”当审判长问被告能否提供证据证明时,刘某称相信了推销人员的话,也没有看他们的证件。
胡代英律师介绍,多名被告所销售的仿冒小米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千差万别,耳机从3.5元到50多元不等,移动电源从30元到100多元都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而且仿冒移动电源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原告小米科技向被告索赔4万元,其中包括被告侵权法定赔偿以及维权合理开支等费用。(作者:未知,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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