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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最严令”来袭网络音乐乱中求变

发布时间:2015-08-05 14:22商业秘密网

版权“最严令”来袭网络音乐乱中求变

  7月初国家版权局一纸通知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并于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版权局的这条通知被业内认为是迄今关于网络音乐的“最严令”。网络音乐版权正规化的呼声由来已久,“最严令”之下,网络音乐版权的种种乱象能否规范?酝酿中的网络音乐收费计划也牵动着习惯了免费的用户的神经。       京华时报记者廖丰顾梦琳
  >>部分网络音乐版权纠纷
  2014年11月26日环球音乐向天天动听、网易、虾米网等发出警告函,要求下架TaylorSwift相关歌曲免费音乐服务
  2014年11月QQ音乐起诉网易云音乐,称其有623首歌曲侵犯了腾讯的“专用信息网络传播权”
  2014年12月酷狗音乐起诉网易云音乐,称其平台传播的200首音乐作品涉嫌侵权
  2015年1月7日网易云音乐状告酷狗音乐侵权共37起案件
  2015年2月上海步升大风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唱吧”提起了多起侵犯著作权诉讼
  2015年2月酷狗音乐针对阿里音乐旗下天天动听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2015年6月阿里音乐状告酷狗涉嫌歌曲侵权达260首
  □政策之变
  版权局的最后通牒
  治理网络音乐版权乱象的动作接连不断。今年国家版权局、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曾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将矛头首先指向规范网络音乐版权。
  7月8日,各大网络音乐服务商都接到了国家版权局《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国家版权局给出的自查自纠限期是7月31日。“对于到7月31日仍未采取下架措施的网站,国家版权局将按照法律上限从严处罚。”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表示,处罚措施包括:加大对侵犯音乐著作权的网站、APP的行政处罚力度,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传播侵权盗版音乐作品的无备案网站,协调通信主管部门予以关闭。
  7月15日,国家版权局召开“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国内19家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共同签署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表示严格遵守“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不传播未经授权的网络音乐。“参加座谈的各大厂商,在未来两到三个月都要给出音乐下载收费方案。”某大型音乐平台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国家版权局方面也透露,其自7月起已将传播音乐作品的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纳入版权重点监管范围。
  执法力度成关注重点
  中娱智库分析师高东旭介绍,音乐版权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知名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表示,市场上常见的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歌曲未经许可直接在网络传播,一类是未经允许直接对歌曲进行商业性质的翻唱。网络音乐侵权泛滥的一大原因是中小盗版网站难禁,不少网站服务器不在境内,对这类网站的查处就很困难。同时,对于单个音乐人或者唱片公司来说,维权成本较高。据透露,目前版权侵权相关案件的审理主要是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实际所得进行判定,但这些都很难证明,所以经常采取第三类措施,即是由法院进行判定,而这种赔偿金额基本在50万以内。
  赵占领称,版权局此次加强监管能取得多大的效果关键要看执法力度。另外现在《著作权法》正在修订,应该督促在立法上提高赔偿标准,并加强对音著协的管理,明确哪些情况下词曲版权需授权给音著协、授权后音著协费用怎么支付、分账比例怎么算。(作者:未知,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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