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吃干锅自行加酒精不慎起火苗邻桌被烧伤,饭店是否有责任?
例:甲在饭店用餐,干锅炉内的酒精快用完了,服务员暂时不在,看到别人也去服务台自取酒精添加,甲便照做。但是在没有熄火的情况下直接倒入酒精,火苗一下子窜出,借着空调的风,飞溅到了邻座的乙身上,使其面颈等部位烧伤。甲与乙的妻子签署协议,甲承诺负全责,并垫付医药费。甲反悔,认为自己虽有过失,但饭店违规使用液体酒精,也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则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甲具有过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饭店违规使用液体酒精,且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版权所有 商业秘密网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上一篇:就餐时被人砍伤,饭店要承担责任吗?
- 下一篇:网络订餐应知“四项注意”
- 蔡锦明、王建国与武汉市好又多商业百货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 2015-05-10
- 发布烟草广告的批准 2015-06-05
- 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的运用和完善 2015-05-29
- 个体工商户的撤销登记 2015-06-05
-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 2015-06-05
- 商业秘密保护“十不要” 201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