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私人律师 > 吃穿住行 > > 正文

就餐时被人砍伤,饭店要承担责任吗?

发布时间:2015-07-23 14:08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例:甲因故对乙怀恨在心,召集数人确认乙在场后,持刀两次进入有丙经营的美食城二楼包间,将乙等人砍伤。乙住院治疗花费2万余元,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乙以丙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处其赔偿损失。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丙作为饭店经营者,在甲等熟人两次持刀进入,不进行消费,有目的地直奔二楼包房,在此种情况下,丙应当意识到甲等不是正常的消费者,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且在甲行凶中,也没有出面制止,没有及时报警,任由损害结果发生,显然,没有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依法应对乙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版权所有  商业秘密网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商业秘密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