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私人律师 > 吃穿住行 > > 正文

在饭店吃饭,东西交给饭店保管丢了

发布时间:2015-07-23 13:46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例:甲和朋友一起去饭店,朋友刚从机场过来拖着行李箱,带着吃饭不方便,便将行李箱放置饭店前台交由饭店保管。后吃完饭来取行李时,丢失,甲要求饭店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即经营者仅对自己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负有安保义务。应该由饭店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所有  商业秘密网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商业秘密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