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私人律师 > 投资交易 > 股票交易 > 正文

股票交易的结束时间

发布时间:2015-08-05 14:28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沪深两市交易所对于每一交易日14:59:59前报送进来的委托一律予以接收处理。但由于实际操作中,有些证券营业部的时钟与交易所的时钟存在一定误差,可能证券营业部的时钟显示已经超过15:00,而交易所主机的时钟显示未到15:00,仍接受申报;有时情况正好相反,证券营业部认为还来得及,但事实上已经来不及了。因此,也需要证券营业部经常调整一下自己的时钟,保持与交易所的主机时钟一致。

 

(作者:未知,来源:找法网)
商业秘密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