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会计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合伙事务所和由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事务所。合伙事务所是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会计师,为共同执业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事务所是由具备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成立的事务所。发起注册会计师或单位以其出资额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 上一篇:合伙会计事务所的设立条件
- 下一篇:会计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应具备什么条件?
相关阅读:
-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 2015-06-05
- 商业秘密保护“十不要” 2015-05-10
- 发布烟草广告的批准 2015-06-05
- 蔡锦明、王建国与武汉市好又多商业百货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 2015-05-10
- 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的运用和完善 2015-05-29
- 个体工商户的撤销登记 201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