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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喜欢”究竟喜欢谁?

发布时间:2015-06-23 09:03商业秘密网

商业秘密网与麦当劳的商标注册之争

  通讯员 俞圣楠
  6月10日,宁波商密网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麦当劳公司对宁波商密网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网) 申请的第45类“我就喜欢”商标注册提出异议。
  “我就喜欢”商标

“我就喜欢”究竟喜欢谁?

 


  笔者采访了宁波商密网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董事长、商业秘密网创始人孙佳恩,他谈到,公司核准的经营范围为知识产权服务,他们于2013年6月25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我就喜欢”商标的申请,申请号:12808560,国际分类号:45类,在这个类别中包括知识产权咨询、版权管理、知识产权监督、诉讼服务、调解、侦探公司、个人背景调查、替代性纠纷解决服务、社交陪护、开保险箱等,类似的群有:4501、4502、4505、4506。此后,麦当劳公司提出异议,宁波商密网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在今年6月10日收到国家商标局的《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
  孙佳恩说,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提出异议那是很正常的事情,他们会积极应对。
  麦当劳:要求不予核准注册

“我就喜欢”究竟喜欢谁?

 


  异议人麦当劳公司请求商标局对被异议商标“我就喜欢”不予核准注册。主要理由有:
  一、异议人的引证商标(麦当劳第29类(2901、2902、2904、2905、2906、2907)、第30类(3001、3002、3003、3004、3006、3016)组合商标---“m图形+I’m lovin’ it +我就喜欢”、第32类(3202、3203)、第43类(4301)商标---“我就喜欢”)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符合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条件;被异议商标是对异议人麦当劳公司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翻译。麦当劳公司的引证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已构成在中国的驰名商标。被异议商标的获准注册和使用,可能造成消费者对服务的真实来源产生混淆,误导公众,并损害异议人的利益,淡化异议人的驰名商标。
  二、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是恶意抄袭和注册异议人具有较高知名度商标的行为;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三、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带有欺骗性、容易使相关公众对产品的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的”和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
  商业秘密网:申请完全合法合理
  “商业秘密网”www.cnsymm.com 由宁波商密网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运行,已经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智库、私人律师平台,以品牌战略服务广大企业,被异议人在合法、事实、公平、诚信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理由,认为“我就喜欢”商标应依法予以注册,主要理由有:
  搜索麦当劳官网http://www.mcdonalds.com.cn 每个页面,没有发现引证商标---“m图形+I’m lovin’ it +我就喜欢”、“我就喜欢”。麦当劳公司在中国的门店(包括北京、宁波等城市),消费者只能看到m图形商标,没有引证商标,说明麦当劳公司仅仅把“m图形+I’m lovin’ it +我就喜欢”、“我就喜欢”作为普通商标在第29、30、32、43类进行使用,没有以“m图形+I’m lovin’ it +我就喜欢”、“我就喜欢”向消费者进行深层次、广角度的展示,且没有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作者:俞圣楠,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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