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喜欢”商标注册:商业秘密网PK麦当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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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宁波商密网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美国麦当劳公司对宁波商密网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网)申请的第45类“我就喜欢”商标注册提出异议。商业秘密网就第45类“我就喜欢”商标注册与麦当劳公司开始PK。
“我就喜欢”商标
笔者采访了宁波商密网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董事长、商业秘密网创始人孙佳恩,他谈到,公司核准的经营范围为知识产权服务,于2013年06月25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我就喜欢”商标的申请,申请号:12808560,国际分类号:45类,商品/服务:知识产权咨询、版权管理、知识产权监督、诉讼服务、调解、侦探公司、个人背景调查、替代性纠纷解决服务、社交陪护、开保险箱,类似群:4501、4502、4505、4506,代理组织名称:北京日臻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初审公告期号:1417,注册公告期号:1429,初审公告日期:2014年07月27日。麦当劳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日期为2014年10月24日,我在6月10日收到商标局的《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
孙佳恩认为,麦当劳公司为了自己利益,提出商标注册异议很正常,我们会积极应对。
麦当劳公司观点
异议人麦当劳公司(MCDONALD’S CORPORATION)请求商标局对被异议商标“我就喜欢”不予核准注册。主要理由有:
一、异议人的引证商标(麦当劳第29类(2901、2902、2904、2905、2906、2907)、第30类(3001、3002、3003、3004、3006、3016)组合商标——“m图形+I’m lovin’ it +我就喜欢”、第32类(3202、3203)、第43类(4301)商标——“我就喜欢”)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符合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条件;被异议商标是对异议人麦当劳公司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翻译。麦当劳公司的引证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已构成在中国的驰名商标。被异议商标的获准注册和使用,可能造成消费者对服务的真实来源产生混淆,误导公众,并损害异议人的利益,淡化异议人的驰名商标。
二、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是恶意抄袭和注册异议人具有较高知名度商标的行为;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三、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带有欺骗性、容易使相关公众对产品的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的”和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
商业秘密网观点
“商业秘密网”www.cnsymm.com 由宁波商密网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运行,已经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智库、私人律师平台,以品牌战略服务广大企业,异议人在合法、事实、公平、诚信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理由,认为“我就喜欢”商标依法予以注册,主要理由有:
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不能认定引证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避免损害政府形象。
第一,麦当劳公司官网没有引证商标。
搜索麦当劳官网http://www.mcdonalds.com.cn 每个页面,没有发现引证商标——“m图形+I’m lovin’ it +我就喜欢”、“我就喜欢”。
第二,麦当劳公司门店没有“m图形+I’m lovin’ it +我就喜欢”、“我就喜欢”注册商标。
麦当劳公司在中国的门店(包括北京、宁波等城市),中国消费者只能看到m图形商标,没有引证商标(麦当劳第29类(2901、2902、2904、2905、2906、2907)、第30类(3001、3002、3003、3004、3006、3016)组合商标——“m图形+I’m lovin’ it +我就喜欢”、第32类(3202、3203)、第43类(4301)商标——“我就喜欢”),说明麦当劳公司仅仅把“m图形+I’m lovin’ it +我就喜欢”、“我就喜欢”作为普通商标在第29、30、32、43类进行使用,不但没有以未来“中国驰名商标”——“m图形+I’m lovin’ it +我就喜欢”、“我就喜欢”向消费者进行深层次、广角度的展示,而且没有作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进行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严格要求来规范。
第三,麦当劳公司陷入食品安全风波。
食品安全是国内外消费者的头等大事,眼下的麦当劳公司依旧处在食品安全“水深火热”中,业内人士搜猪网首席分析师冯永辉认为:“如果其能快速地从‘抗生素鸡肉’事件中‘洗白’,2015年的‘救赎’也才刚刚开始。为了挽救其2014财年营收和利润的双重双下滑,要度过真正的‘危机’,麦当劳需要更多时间。”
麦当劳公司通过第45类“我就喜欢”商标异议,非常渴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给它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但是,麦当劳公司应当快速摆脱鸡肉过期事件、抗生素鸡肉事件等国内负面影响,需要在食品品质、销售服务上下功夫,真正成为广大消费者能够普遍认同的“驰名商标”。
第四,麦当劳公司没有履行销售商品时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税务发票的义务。
销售商品时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税务发票是每家企业的纳税义务,作为消费者可以亲身经历到去麦当劳门店购买商品后,麦当劳是不会主动给消费者销售发票的,渴望成为“驰名商标”企业则是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
第五,麦当劳公司本身就不喜欢中文“我就喜欢”。
麦当劳引证商标中,英文是“I’m lovin’ it”,中文是“我就喜欢”。百度一下,麦当劳的负面新闻又添一笔,麦当劳的口号中第二个字“就”往往被用来表达对对方所说的反驳,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这句话一出口,潜台词就是前面一个人刚刚侮辱了麦当劳的食品不好吃。哥伦比亚大学的刘乐宁(音)教授负责哥伦比亚大学汉语言项目,是汉语话语方面的专家,认为麦当劳公司的汉语宣传语只有在前者批评了麦当劳的食物才会使用。因此,近年来麦当劳公司在中国的门店已经没有使用引证商标。
二、被异议人有权在第45类申请“我就喜欢”商标注册,麦当劳公司无权干涉,“我就喜欢”商标依法予以注册。
第一,麦当劳公司没有在引证商标——“m图形+I’m lovin’ it +我就喜欢”和“我就喜欢”商标的全类申请。2003年10月9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第29类(2901、2902、2904、2905、2906、2907)、第30类(3001、3002、3003、3004、3006、3016)组合商标——“m图形+I’m lovin’ it +我就喜欢”;2006年3月24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第32类(3202、3203)“我就喜欢”商标;2006年3月31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第43类(4301)“我就喜欢”商标,已经获得《商标注册证》。由此可见,麦当劳公司没有在第29、30、32、43类申请齐全小类商标。麦当劳公司在2006年3月31日之日起至今长达9年时间里,没有在组合商标——“m图形+I’m lovin’ it +我就喜欢”和“我就喜欢”商标进行全类商标申请,就“我就喜欢”商标只进行3个类别的商标申请,即:麦当劳公司于2011年10月08日申请的第28类的“我就喜欢”商标(申请号:10035450)已经无效;2013年07月30日申请的第30类的“我就喜欢”商标(申请号:12996906)被商标局驳回复审中;2014年03月05日申请的第30类的“我就喜欢”商标(申请号:14115910)被商标局驳回复审中。
麦当劳公司不申请商标注册,是无权阻止其他企业注册商标的。
第二,麦当劳公司的无关企业与自然人申请“我就喜欢”商标和“I’m lovin’ it +我就喜欢”商标,已经获得众多类别的商标注册。
商业秘密网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到,“我就喜欢”商标已经注册的是重庆风光实业有限公司的第29类水果罐头、果冻等,广州力盟家具有限公司的第35类广告等,柯宝华的第35类会计,陈晔的第35类自动售货机出租。
“I’m lovin’ it +我就喜欢”商标已经注册的是第1类氟、工业用洗净剂等,第4类工业用油、发动机油等,第7类皮带、泵(机器)等,第8类剪刀等,第9类眼镜框、眼镜等,第10类假牙、医用电毯、奶瓶、人造乳房,第10类尿壶(容器)、避孕套等,第11类汽车照明设备,第14类宝石、戒指、翡翠、饰及艺术品、手表等,第16类影集、印刷品、贺卡、学校用品(文具)、文具盒(全套)等,第17类密封橡皮圈、非金属软管等,第20类家具、床,第24类床罩、被子、床单等,第28类游戏机、玩具、玩具娃娃、棋等,第28类护膝(运动用品),第35类人员招收、商业场所搬迁、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化,第34类烟丝、烟草、吸烟用打火机、火柴等,第43类养老院。
虽然,麦当劳公司采取对付被异议人的同样手法,但还是不能阻止上列企业与自然人依法获得商标注册。
第三,被异议人宁波商密网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在核准登记经营范围内从事知识产权服务,在第45类申请“我就喜欢”商标注册,属于合法、合理,与麦当劳公司无关。
被异议人宁波商密网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核准登记经营范围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有权在第45类申请“我就喜欢”商标注册,商标获得《商标注册证》后用于经营活动,属于合法、合理行为。
麦当劳公司在2006年3月31日之日起至今长达9年时间里,没有在组合商标——“m图形+I’m lovin’ it +我就喜欢”和“我就喜欢”商标进行全类商标申请,包括第45类申请“我就喜欢”商标注册,因此,被异议人和任何企业一样,都有权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第45类“我就喜欢”商标注册,它与麦当劳公司无任何关系,麦当劳公司无权干涉被异议人的商标申请。
第四,异议人自称驰名商标,不能滥用驰名商标权保护。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没有认定麦当劳公司引证商标“m图形+I’m lovin’ it +我就喜欢”、“我就喜欢”为中国驰名商标之前,麦当劳公司是无权随意自称驰名商标。鉴于宋体字“我就喜欢”来自于电脑中汉字,被异议人有权作为商标进行合法使用,根本不存在复制、摹仿、翻译麦当劳驰名商标行为。
麦当劳公司仅仅把“m图形+I’m lovin’ it +我就喜欢”作为普通商标在引证商标的商品上进行使用,与被异议人申请的第45类知识产权咨询是商品和服务的根本区别,属于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被异议人没有违反“带有欺骗性、容易使相关公众对产品的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和“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
商标权保护启示
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商标权保护已经提升到企业战略高度,商业秘密网与麦当劳关于第45类“我就喜欢”商标注册异议的PK,任重而道远,将会给我们企业更多的启示,我们进一步跟踪采访报道。
(作者:马云峰,来源:商务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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