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人才网(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助择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等因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沪二中民五(知)终字第6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助择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锦。
委托代理人吴强。
上诉人(原审被告)网聚精英(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人才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钢。
上诉人上海助择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助择公司”)、网聚精英(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聚精英公司”)因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3)普民三(知)初字第17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11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上海助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锦及委托代理人吴强、网聚精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强、被上诉人上海人才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人才网集团”)的法定代表人王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
一、上海人才网集团原名上海人才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9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钢,核准经营范围为人才信息咨询、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派遣及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工程、电子商务、企业管理咨询等(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注册资本8,500万元,系国内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2月24日,上海人才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变更企业名称为上海人才网集团,注册资本为9,100万。
上海思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17日,法定代表人王钢,该公司系上海人才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发起股东之一,2013年8月5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变更企业名称为上海人才网集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并为上海人才网集团全资子公司。
上海人才网集团的互联网网站于2005年1月31日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备案,该网站名称为“上海人才网”、首页网址为www.shanghaitalent.com,域名包括上海人才.中国、上海人才网.中国等2个中文域名和dragonhr.cn、dragonhr.com等30个英文域名,备案/许可证号为沪ICP备XXXXXXXX号,网站开设的栏目及其主要内容为招聘、求职、培训、会员服务、留言板等。上海人才网集团利用上述网站,经营人力资源业务。此外,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中可见,2003年1月上海思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上海人才网”网站名称申请备案,2005年1月上海人才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上海人才网”网站名称申请备案。
2003年8月11日,上海人才网集团的法定代表人,亦是当时上海思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钢申请注册第XXXXXXX号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16类的报纸、期刊、杂志(期刊)、新闻刊物,有效期为200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0日。2010年4月21日,上海人才网集团通过受让取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
上海人才网集团的“上海人才”标贴于2004年5月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主办的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的金奖,于2004年8月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主办的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名牌交易会的金奖;于2011年获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中国(合肥)专利技术成果交易会特别金奖;“上海人才网”标贴于2008年9月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的金奖。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闸府函(2009)62号文件明确上海人才网集团是该区发展人才服务产业重点引进的企业,得到了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市、区有关领导的关心和支持等。2005年,转引自新华社报道的《文汇报》等媒体在相关新闻报道中将上海人才网集团简称为“上海人才网”。2010年5月31日上海人才网集团成为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的团体会员。2010年6月9日,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同意上海人才网集团作为开发建设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信息系统的项目实施单位。2010年6月,有关领导在上海人才大厦察看了上海人才网集团等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亲切交谈,了解人才服务业发展情况。中央级及上海市级的多家新闻媒体在报道上述新闻时均将上海人才网集团简称为“人才网”或“上海人才网”。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函(2010)41号文件明确“中国上海人才市场”是上海市政府与原人事部共建的七大区域性市场之一,作为“中国上海人才市场”载体的上海人才大厦已成为提供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的核心地区,上海外服、上海人才网等机构以及一些国际知名企业已陆续入驻上海人才大厦,上海市以上海人才大厦为核心建设全国首个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上海人才上海人才网服务上海人才网(集团)有限公司”被上海市名牌推荐委员会推荐为2010、2012年度上海名牌。上海人才网集团被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评为“2011-2012年信得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者:未知,来源:互联网)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相关阅读:
- 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2015-06-02
- 最高法司法解释:反向工程获商业秘密“合法” 2015-05-10
-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承担那些行政责任 2015-06-01
- 业界热议录音制作者广播权 2015-06-03
- 商标评审申请及答辩 2015-05-10
- 谈谈“传奇”私服及其侵犯商业秘密的性质 20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