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私人律师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调解 > 正文

竞标失败售楼处设计方案不归还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5-06-09 14:15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例:A公司向B公司提供某售楼处设计方案,但被B公司否定了。A公司竞标失败后,立即要求B公司归还售楼处的设计方案,B公司称他们肯定不会用的,会还的。但是并未归还。后A公司多次催讨无果。且B公司由委托另一公司按照A公司的设计方案施工。A公司认为他们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要求支付报酬。

根据《著作权法》第239112746条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的规定,A公司的设计方案属于应当保护的作品,对方应当支付相应报酬,对于报酬,若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就只能进行评估来确定。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只是需要法律的维护,若是自身也没有较强的法律意识,那么法律再多也是无济于事。对于著作权的使用报酬,事先要明确约定,以免出现争议。

©版权所有  商业秘密网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商业秘密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