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的文学侵害了他人名誉
例:甲撰写长篇报告文学《XXXX》,文中有损害乙之父名誉的情节,而且也未能证明都是客观事实的证据。该文在XX杂志上发表。乙起诉甲和XX杂志侵害其父的名誉权。
公民的名誉即使在其死后也不应受到侵害。如果公民的名誉在其死后受到侵害,其近亲属有权提起诉讼。被告何建明在报告文学中叙述我国当代科学史上的重大事件时,理应尊重事实;在对著名历史人物的经历和人品进行评价时,应当持客观、慎重的态度。但是甲在其撰写的文章中,却从政治、学术、人品等方 面对乙之父进行了不恰当的描写,许多情节缺乏客观事实根据。《XXXX》一文的发表,客观上影响了公众对乙父亲的公正评价。甲的行为已损害了乙父亲的名誉,同时也给乙造成了一定的精神痛苦,甲应当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XX杂志社未尽审查职责,在XX杂志上发表明显带有侵权内容的作品,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由甲和XX杂志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责任,并向乙支付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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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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