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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通转载作品引纠纷

发布时间:2015-06-09 11:15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例:2007416日,北京中文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告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后者所属的漯河铁通在线网站的铁通书苑频道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转载其拥有著作权的巴金的《春》、《家》、《寒夜》,王小平的《刮痧》,海岩的《玉观音》,莫言的《红树林》等14部文学作品累计3537万字,请求法院判令中国铁通停止侵权,赔偿各种损失共计30万余元,并承担此案诉讼费用。2007720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认定中国铁通侵权成立,判令其将在漯河铁通在线发布的涉案14部作品删除,并赔偿中文在线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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