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工受伤谁赔偿
例:2002年6月24日上午,甲帮乙锤打榨油机中心轴时,一铁屑飞起击伤甲的左眼。当日甲到当地村卫生室治疗,一个星期后,花去医药费128元,但伤情不见好转。甲于2002年7月3日到医院住院治疗,经检查甲的左眼有一金属异物,次日手术取出左眼球内金属异物(铁屑)约1cm,经住院治愈后于2002年7月21日出院,花去住院医疗费等计3276.70元。2002年10月14日甲对其左眼进行了法医鉴定,经鉴定左眼已形成外伤性白内障,损伤程度为重伤,伤残等级为8级。后加以对赔偿事宜在村委会主持下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意见,故甲诉至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甲受乙要约帮其锤打榨油机中心轴,双方存在帮工或换工的协作关系,在锤打过程中,一铁屑飞起击伤甲左眼,虽乙无过错,但甲的左眼受伤与乙享受权益的相关性是显见的,在没有第三人承担全部风险责任的前提下,作为受益人的乙应该承担责任。另法官在判决时应遵循几个原则:一是平等协商原则,二是适当补偿原则,三是经济状况对比原则。
来源:找法网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 上一篇:受伤工人的治疗费由谁承担?
- 下一篇:企业是否应承担学徒工受伤的赔偿责任?
- 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的运用和完善 2015-05-29
- 个体工商户的撤销登记 2015-06-05
- 发布烟草广告的批准 2015-06-05
-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 2015-06-05
- 蔡锦明、王建国与武汉市好又多商业百货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 2015-05-10
- 商业秘密保护“十不要” 201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