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欺诈,退一赔一
例:甲在某家具公司购买家具若干件,合计20000元。该批家具上有该公司注明的“胡桃木”、“桦木”等字样,另家具送货单上海加注了这批家具为“实木”。后甲发现这批家具材质其实是板木结合,遂诉至法院,求求退还价款,并赔偿20000元的赔偿金。
根据《消法》第49条的规定,该家具公司不能够证明这批家具的真实品质和信息,需要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且在家具上注明“胡桃木”、“桦木”的字样和送货单上的加注字样,都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了对甲的欺诈。甲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版权所有 商业秘密网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相关阅读:
-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 2015-06-05
- 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的运用和完善 2015-05-29
- 蔡锦明、王建国与武汉市好又多商业百货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 2015-05-10
- 商业秘密保护“十不要” 2015-05-10
- 个体工商户的撤销登记 2015-06-05
- 发布烟草广告的批准 201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