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属于遗产吗?
例:甲乙是夫妻,与甲父母一起生活,甲开货车与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甲当场死亡。甲在生前曾购买人身保险,保险公司赔偿了人身保险金和财产保险金,人身保险的受益人是乙,乙认为这笔人身保险金应归自己,而甲父母认为人身赔偿金应和财产保险金一样作为遗产分割。双方诉至法院
根据《保险法》第61条,第64条,《继承法》第2条,第3条,《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的规定,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收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所以乙作为指定受益人,这笔人身保险金应归乙,财产保险金属于遗产,由继承人乙和父母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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