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无责任为由拒绝赔偿
例:甲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对汽车损失、驾驶员、成哥等车上人员责任都做了明确的约定,甲交纳了保险费。某日甲开车与第三人乙的大客车碰撞,是甲车辆受损,人员受重伤。甲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派人勘察并拍照。交警认定乙负全责,甲无责任。甲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以甲在事故中无责任为由拒赔。甲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根据《保险法》第45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向甲支付了保险金额之后,才有权向第三者求偿。双方在签订合同是,并没有对优先受偿的范围、免责条款作出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主张是不合法的。无论事故的责任在谁,保险公司都应当承担责任,在履行了义务之后,才依法取得向第三人乙的追偿权。
©版权所有 商业秘密网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 上一篇:观察期内患癌症,保险公司能拒赔么?
- 下一篇: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应如何分担?
- 个体工商户的撤销登记 2015-06-05
- 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的运用和完善 2015-05-29
- 发布烟草广告的批准 2015-06-05
- 商业秘密保护“十不要” 2015-05-10
- 蔡锦明、王建国与武汉市好又多商业百货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 2015-05-10
-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 201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