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索赔,保险公司能拒赔吗?
例:甲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三分卡单式家庭财产保险,其中附加了家庭意外第三人责任险。甲出差三个月,甲家中屋外的空调器因暴风刮落,砸伤领家乙的小孩,需要进行手术。甲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因情况紧急,乙自己垫付了医药费,后无力承担,向甲提出赔偿要求,甲让乙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绝了乙。乙诉至法院。
根据《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章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所以,保险公司无权拒绝第三者乙的索赔要求,应按乙的要求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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