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过世,父亲立遗嘱指定一人继承房屋
例:甲的母亲过世,父亲一直生重病,虽然甲还有一个姐姐,但是自从嫁人之后就很少回来也没有照顾家人,一直是甲一人在照顾父亲,后父亲立了遗嘱,指定由甲一人继承。后父亲过世,姐姐回来要求和甲平分房子。
该房子应为父母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继承法》第3条、第10条、第13条、第16条、第17条第3款、第19条,指定继承者只能继承父亲拥有的50%,母亲的50%由父亲和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另重度残疾等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应予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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