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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敬老院多次受伤

发布时间:2015-06-08 16:24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例:93岁的老太太在入住某敬老院期间,由于敬老院疏于护理以及护理失误,先后多次发生骨折等人身损害,于是老太太将敬老院告上法院,索要经济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对于老太太所受的伤害,敬老院无法证明老太太的伤害后果是由其自身造成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老太太明知自己站立困难仍下地走路导致骨折的需要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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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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