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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西安同驰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杨云、龚晓晖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5-06-04 15:39商业秘密网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3)西民四初字第00403号

  原告西安同驰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5号糜家桥12幢10202室。
  法定代表人聂新宇,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司马刚,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英科,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云。
  被告龚晓晖。
  共同委托代理人麻俊华,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共同委托代理人刘海兵,陕西天地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西安同驰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同驰公司)诉被告杨云、被告龚晓晖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9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西安同驰公司委托代理人司马刚、张英科,被告杨云、被告龚晓晖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麻俊华、刘海兵及被告龚晓晖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西安同驰公司诉称,原告经营的“挺乃儿乳聊吧”是知名的胸部养生连锁机构,该机构聘请著名影视明星盖丽丽为代言人,“挺乃儿”商标连续被评为西安市著名商标和陕西省著名商标,挺乃儿系列产品均由原告授权西安佐妮雅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并以品牌授权形式在各省、地市建立挺乃儿乳聊吧客服中心进行销售,经销商均持有正规手续和品牌销售授权,从未授权任何他人在网站上进行销售。被告杨云原为原告员工,于2009年5月9日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被告在2009年5月20日在淘宝网上开设名称为“女人乐88”的网店,在其网店突出的位置打出“挺乃儿乳聊吧”的醒目名称,并且以“挺乃儿丰胸官方唯一指定特卖店”的名义经营挺乃儿乳聊吧系列产品。原告认为,被告离职后,私自开设网店并以“挺乃儿乳聊吧”和“挺乃儿丰胸官方唯一指定特卖店”的名义销售原告系列产品,给原告的实体经营和网上销售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请求法院依法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2、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0万元;3、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被告杨云、被告龚晓晖答辩称,杨云从正当渠道合法取得丰胸产品,进行微量销售,没有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挺乃儿系列产品是广东佐妮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且存在质量、审批年限过期的问题,截至今日在淘宝网上仍有大量的淘宝商户打着“挺乃儿乳聊吧”进行销售丰胸产品,这说明原告自己就存在着虚假宣传、销售违法的问题,被告不构成侵权,原告的经济损失与被告合法销售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开设网店与否,不需要原告同意,被告以适当夸大方式展示商品不为法律所禁止。原告起诉请求不明,应当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起诉被告龚晓晖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主体错误,应当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告西安同驰公司是以化妆品、保健品、内衣、美容仪器销售为主的一家公司,原告还经营“挺乃儿乳聊吧”胸部养生连锁机构。2009年11月28日原告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获得“乳聊吧”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4类的“美容院;公共卫生浴;理发店;保健;理疗;疗养院、医药咨询;心理专家;休养所;饮食营养指导”。商标注册证第5528201号。商标注册有效期限为200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1月27日止。2011年7月28日原告经商标局核准获得“挺乃儿”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商品第3类的“化妆品;成套化妆用具;香皂;洗面奶;洗发液;香水;减肥用化妆品;增白霜;美容面膜;梳妆用品”。商标注册证第8495419号。商标注册有效期限为2011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27日止。2011年8月14日原告经商标局核准获得“挺乃儿”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4类的“医院;保健;医药咨询;理疗;疗养院;整形外科;芳香疗法;饮食营养指导;美容院;按摩”。商标注册证第8495725号。商标注册有效期限为2011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13日止。2010年11月24日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原告用于美容院,保健,按摩商品(服务项目)上的挺乃儿商标为陕西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作者:未知,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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