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铁路运输过程中而造成货物丢失或其他损害如何赔偿
例:某石油公司通过铁路发运柴油,并投了货损险。提货时发现柴油在运输途中被盗,由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向承运人行使追偿权,协商无果,7个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公司与承运人之间不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但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对当事人进行了赔偿,保险合同的追偿权也就转移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则保险公司成为了债权人,承运人成为了债务人,适用一般诉讼时效规定。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时效期限为180日。保险公司起诉是在7个月之后,超过了180日的期限。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保险公司与承运人之间不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但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对当事人进行了赔偿,保险合同的追偿权也就转移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则保险公司成为了债权人,承运人成为了债务人,适用一般诉讼时效规定。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时效期限为180日。保险公司起诉是在7个月之后,超过了180日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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