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企业交锋:从专利到商业秘密
发布时间:2015-05-19 13:47商业秘密网
如果企业间专利纠纷更多是技术实力的交锋,那么商业秘密纠纷更像是一种策略的运用。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美国企业针对中国企业的商业秘密纠纷案每年增加约10%,超过了专利纠纷案件的增长速度。
近日,美国超导公司以“窃取商业秘密”为由,向中国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锐风电)提出600万美元的索赔。这是继今年10月,美国国会称中国华为公司、中兴通讯可能因“窃取”商业秘密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后,中美企业之间的又一次交锋。有关专家认为,“窃取商业秘密”正在成为继专利战后一些跨国公司阻挠中国企业“走出去”新的手段,必须予以高度警惕,同时中国企业须筑牢自身的知识产权根基。
纠纷在不断升温
“我们从未向美国超导公司收买过任何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华锐风电有关负责人针对美国超导公司的索赔作出上述回答。据了解,华锐风电有800多位研发人员,近年来已提交中国专利申请200余件。截至今年上半年,获权专利152件。公司自主研发的大功率5兆瓦、6兆瓦风电机组在全球居领先地位。该负责人表示,华锐风电不会也没有必要向美国超导及其员工收买任何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
美国超导公司是美国最大的风电设备制造商,其与华锐风电的商业秘密纠纷始于去年。当时,华锐风电以美国超导公司产品不符合合同为由拒绝接受其供货,双方经过多次谈判未达成和解。最终,美国超导公司失去华锐风电这个全球最大的客户。受此影响,美国超导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并在全球进行了数次裁员。之后,华锐风电开始启用自主研发的新的风机控制系统技术专利,美国超导公司却声称此技术系华锐风电“窃取其商业秘密”,就此引发了一系列纠纷及诉讼。
无独有偶。2011年7月18日,美国康宁公司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北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指控该公司窃取其商业秘密用于电脑、智能手机和电视显示器的屏幕生产技术中。同时,美国企业在美国国内对中国企业发起的商业秘密诉讼案数量,也呈增长趋势。
“与专利纠纷相比,美方针对我国企业提起的商业秘密诉讼更加致命。”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家表示,专利纠纷更多是企业间的民事纠纷,而商业秘密由于涉及内容宽泛和制裁手段严厉,更具杀伤力。一旦这种打击手段得逞,大批美国企业将群起效仿,其影响将不可估量。因此,商业秘密纠纷数量快速增加应引起中国企业高度警惕。
保护须多措并举
“法律竞争是市场竞争的一种体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向本报记者谈到,近年来,伴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企业间的科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纠纷的出现,与美国企业对自己市场地位的担忧是分不开的,无论是专利纠纷还是商业秘密纠纷,都是他们利用知识产权手段阻挠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种手段。
“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要更加注重商业秘密的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一位研究员表示,在遭遇商业秘密纠纷增多的新形势下,首先要从自身做起,筑牢防御的“篱笆墙”,其次要讲究策略,以充分的事实和证据摆脱商业秘密纠纷的“魔咒”。
事实上,近年来,在美国联邦法院,高技术企业间的法律纠纷由头也正从专利转向商业秘密。
“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健全和完善法律是重要问题。”曹新明认为,帮助企业强化应对商业秘密纠纷的能力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强立法工作,目前我国关于商业秘密的相关法律规定,散见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合同法中,笼统、零散而且不够系统和严谨,十分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二是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重要“法宝”,只有企业的知识产权水平提高了,才能构筑竞争的牢固基础。这要求企业不但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而且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才能更有效地应对不断增长的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作者:未知,来源:互联网)
近日,美国超导公司以“窃取商业秘密”为由,向中国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锐风电)提出600万美元的索赔。这是继今年10月,美国国会称中国华为公司、中兴通讯可能因“窃取”商业秘密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后,中美企业之间的又一次交锋。有关专家认为,“窃取商业秘密”正在成为继专利战后一些跨国公司阻挠中国企业“走出去”新的手段,必须予以高度警惕,同时中国企业须筑牢自身的知识产权根基。
纠纷在不断升温
“我们从未向美国超导公司收买过任何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华锐风电有关负责人针对美国超导公司的索赔作出上述回答。据了解,华锐风电有800多位研发人员,近年来已提交中国专利申请200余件。截至今年上半年,获权专利152件。公司自主研发的大功率5兆瓦、6兆瓦风电机组在全球居领先地位。该负责人表示,华锐风电不会也没有必要向美国超导及其员工收买任何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
美国超导公司是美国最大的风电设备制造商,其与华锐风电的商业秘密纠纷始于去年。当时,华锐风电以美国超导公司产品不符合合同为由拒绝接受其供货,双方经过多次谈判未达成和解。最终,美国超导公司失去华锐风电这个全球最大的客户。受此影响,美国超导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并在全球进行了数次裁员。之后,华锐风电开始启用自主研发的新的风机控制系统技术专利,美国超导公司却声称此技术系华锐风电“窃取其商业秘密”,就此引发了一系列纠纷及诉讼。
无独有偶。2011年7月18日,美国康宁公司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北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指控该公司窃取其商业秘密用于电脑、智能手机和电视显示器的屏幕生产技术中。同时,美国企业在美国国内对中国企业发起的商业秘密诉讼案数量,也呈增长趋势。
“与专利纠纷相比,美方针对我国企业提起的商业秘密诉讼更加致命。”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家表示,专利纠纷更多是企业间的民事纠纷,而商业秘密由于涉及内容宽泛和制裁手段严厉,更具杀伤力。一旦这种打击手段得逞,大批美国企业将群起效仿,其影响将不可估量。因此,商业秘密纠纷数量快速增加应引起中国企业高度警惕。
保护须多措并举
“法律竞争是市场竞争的一种体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向本报记者谈到,近年来,伴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企业间的科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纠纷的出现,与美国企业对自己市场地位的担忧是分不开的,无论是专利纠纷还是商业秘密纠纷,都是他们利用知识产权手段阻挠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种手段。
“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要更加注重商业秘密的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一位研究员表示,在遭遇商业秘密纠纷增多的新形势下,首先要从自身做起,筑牢防御的“篱笆墙”,其次要讲究策略,以充分的事实和证据摆脱商业秘密纠纷的“魔咒”。
事实上,近年来,在美国联邦法院,高技术企业间的法律纠纷由头也正从专利转向商业秘密。
“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健全和完善法律是重要问题。”曹新明认为,帮助企业强化应对商业秘密纠纷的能力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强立法工作,目前我国关于商业秘密的相关法律规定,散见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合同法中,笼统、零散而且不够系统和严谨,十分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二是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重要“法宝”,只有企业的知识产权水平提高了,才能构筑竞争的牢固基础。这要求企业不但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而且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才能更有效地应对不断增长的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作者:未知,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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