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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侵权诉讼有望推动应用商店设置版权认证门槛

发布时间:2015-05-15 10:57商业秘密网

2008年,苹果首创的一种数字共享模式App Store苹果应用商店面世,这个数字商店提供电子书籍、游戏等各类应用程序的下载,它们有的像商品一样明码标价,有的则是免费提供。

苹果创始人乔布斯曾说过:“从苹果公司创立之初,我就已经认识到我们的成功是来自知识产权,如果人们可以任意复制或偷取我们的软件,我们早就破产了。”

但就是这样一个靠知识产权起家的公司,却对上传的盗版内容熟视无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非是看中了与盗版上传者“三七”分成的合作模式,这种坐享其成的好处也让苹果获得了巨额利润。而在苹果公司通过应用商店赚得盆满钵盈的背后,则是著作权所有者蒙受的巨大损失。

虽说有人认为,苹果公司之所以对侵权行为听之任之,是因为苹果应用商店出现盗版可能适用国内有关法律中的“避风港原则”。但中国法律的“避风港原则”针对的只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搜索链接服务,苹果应用商店的本质是电子商城,不属于上述情况。即使退一步认定其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其也直接违反了“避风港原则”中不得直接牟利的规定。法律界人士认为,一方面,苹果作为应用商店的运营方,有法定义务来审核上架销售的软件是否存在侵权;另一方面,应用商店的平台并不是免费给应用开发者使用的,苹果要从收益中分成,在这种收费模式下,苹果公司的审查义务比提供完全免费的平台服务要高得多。目前,苹果公司采用的是盗版举报机制进行版权问题的维护,只要权利人提交知识产权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苹果审核会对盗版产品进行整改或者下架。但因为不适用“避风港原则”,这一沿用“避风港原则”里“通知—删除”程序的盗版举报机制同样无法适用。也就是说,苹果公司即便有盗版举报机制,也无法改变其需要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的法律后果。

应该看到,类似苹果版权侵权的知识产权维权官司,都有旷日持久、耗时费力的特点。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对举证责任、司法程序等,一般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尽管说在知识产权遭受侵害时,对没有强大的版权代理商的作家来说,放下创作而打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似乎并不足取,但此次备受关注的苹果侵权诉讼无疑能推动中国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版权保护意识的觉醒,也将推动类似的网上应用商店尽快加强设置版权认证门槛,通过及时鉴别上传文本的版权,启动相关的保护程序等,从而催生网络版权保护新模式而产生难以估量的后续效应。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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