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一书卖两主?版权陷罗生门
热门小说《何以笙箫默》电影版权近日陷进“罗生门”,乐视、光线两大电影公司对外均称获得了电影版权,乐视还公布了黄晓明、杨幂的主演阵容。原著作者顾漫以为她与乐视的三年版权合约已于2014年9月10号到期,因此重新与光线签约。而乐视反驳已在
新浪娱乐就双方说法咨询了相关法律专家,专家表示,版权合同对合约期限内双方要履行的条款有不同设定,即在合约到期前,做到什么程度算是正当拥有版本。有的规定是片方获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即可,有的规定开机即可,有的规定是需完成拍摄,有的甚至规定需获得公映许可证。具体到顾漫与乐视的合约,要看双方在合同期内对具体条款是如何理解和认定的,而目前双方对外发出的声明并没有表露合同的关键点,还看不出到底谁侵权了,要判定就必须了解合同内容及双方履行情况。
《何以笙箫默》陷版权“罗生门”
乐视、光线均称有权拍电影
《何以笙箫默》是网络热门小说,今年已拍摄了电视剧版,由钟汉良和唐嫣主演。而近日新浪微博上关于电影版《何以笙箫默》主演的猜测也众说纷纭,
此外,顾漫还透露,乐视娱乐于2012年在没有告知她的情况下,申请注册了“何以笙萧默”商标(范围包括影视、游戏,甚至于图书出版),目前她已经委托律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进进法律程序。
当天,顾漫重新签约的版权方光线影业则向新浪娱乐表示,“光线影业与顾漫双方多年关系很好,双方签约是在今年顾漫与乐视娱乐的合约到期后进行的,公道正当。”另外,光线影业还透露,光线与顾漫签订的是电影改编和摄制权,期限是三年,电影由顾漫亲身担任编剧,目前正在全力筹备剧本中,选角也同步开始。至于是否会向乐视发声明,或是走法律程序,强制他们不拍,光线影业方面没有给出回应。
2日,乐视娱乐发布声明称,乐视在合同期内完成了剧本改编,正当拥有剧本完整著作权及电影拍摄权,于
法律解读:关键看合同规定的时间点
对于《何以笙箫默》陷进的版权“罗生门”,新浪娱乐咨询了盈科律师事务所李景健律师,他表示,关于版权题目,现在双方各执一词,要做判定就必须了解合同内容及双方履行情况。
原著作者顾漫以为她与乐视娱乐的版权合约已于2014年9月10号到期,而乐视则表示他们在
对此,李景健表示,版权合同对于合约期限内双方要履行的条款有不同设定,即在合约到期前,做到什么程度算是正当拥有版本。有的规定是片方获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即可,有的规定开机即可,有的规定是需完成拍摄,有的甚至规定需获得公映许可证。具体到顾漫与乐视的合约,也要看双方是如何约定的,且双方在合同期内对具体条款是如何理解和认定的,目前双方声明并没有表露合同的关键点。
此外,顾漫称乐视娱乐于2012年在没有告知她的情况下,申请注册了“何以笙萧默”商标,目前她已经委托律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进进法律程序。李景健律师,顾提起商标异议申请,说明商标还没有正式核准注册。一般来说,商评委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对外公告,在公告期内,假如有人提出异议,而商评委也认定申请注册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也即以为异议成立,商标将不予注册。
至于事态将如何发展,存在版权纠纷的乐视与顾漫、光线之间是否会和解,要看和解是否符合双方利益,因这里涉及两份合同,三个当事人。最后会不会走法律程序也不一定,做生意还是以经济利益为优先考虑。(作者:,来源:)- 上一篇:“射手网”侵犯字幕著作权被罚十万
- 下一篇:浅析汉字书法作品的独创性
- 2014年宁波十大版权事件评出 2015-06-02
- 商业秘密,请让我们来保护你! 2015-05-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英德冷饮部兰忠德侵犯百色市酒厂右江注 2015-05-10
-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及法律地位主要有哪些 2015-06-05
- "抢”人商号还告人侵权 2015-05-10
- 专家建议绘制专利地图助力我国通信行业抢占制高点 201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