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网2014”专项行动共查处440起案件关闭750家网站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充分肯定“剑网2014”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自2014年6月“剑网2014”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全面深入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各项工作。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案件440起,移送司法机关66起,罚款人民币352万余元,关闭网站750家,有效震慑了侵权盗版违法犯罪分子。其中上海“射手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一点网聚公司非法转载文字作品案、“建工之家”网侵犯软件著作权案、黑龙江刘某等侵犯“逐鹿中原”网络游戏著作权案、江苏“高清影视下载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安徽“999宝藏网”侵犯软件著作权案、山东刘某某等涉嫌通过网络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案、湖北多家网站涉嫌侵犯《知音漫客》杂志著作权系列案、湖南谭某某等涉嫌通过网络销售盗版软件案、广东“3·24”网络批销盗版图书案等10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较为典型,被列为“剑网2014”专项行动十大案件。
在强化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同时,国家版权局进一步加强对20家大中型视频网站的版权重点监管,启动了对重点影视作品的版权预警保护,公布了三批共计95部重点版权预警影视作品;各地版权管理部门对本地区1826家主要网站继续开展版权重点监管工作,引导网站规范使用和传播作品行为,避免发生严重侵权事件,互联网版权传播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和公安部自2005年起连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剑网2014”专项行动是已经是第十次专项行动。10年来,“剑网行动”以查办大案要案为抓手,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集中强化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2005至2013年,各地共查办互联网侵权盗版案件4241起,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926个,没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1178台,罚款人民币78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22件,相继查处了“天线视频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番茄花园”网侵犯软件著作权案、“天籁村网”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霓裳小轩网”侵犯文学作品著作权案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在严厉打击各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同时,国家版权局于2009年针对大中型网站启动了版权重点监管工作,一方面对重点网站的影视作品传播情况进行主动检查,另一方面切实帮助网站建立完善版权管理制度、推动加强网络行业企业诚信自律。目前,各地版权部门实施版权重点监管的网站已达3000多家。“剑网行动”开展十年来,有效改善了互联网版权保护环境,大幅提高了网站传播作品的正版率,受到了国内外权利人的充分肯定。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通报了“剑网2014”专项行动工作成果,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通报了“剑网2014”专项行动十大案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协调局副局长梁立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副局长李湘宁、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处长孙晓慧介绍了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地方版权执法部门负责人、国内外权利人组织及有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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