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结盟向盗版宣战
“自2006年进入数字音乐行业后,从满头黑发都快变成秃头了,还没赚到钱,至今还在坑里没爬出来。”
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改变了音乐作品的传播范围、速度、途径和使用方式,全球音乐产业都处于从实体音乐向数字音乐转型的过程中。然而,因为侵权盗版冲击和盈利模式匮乏,国内的音乐从业者,包括产业链上游的词曲作者、唱片公司以及中间环节的数字音乐运营平台商,均表示并未从中获益很多,反而觉得产业越来越难做,钱越来越难赚。为改变这一局面,业界已经认识到,在数字音乐时代,产业链上下游以及终端用户改变以往各自作战的方式,或许能走出如今的发展窘境,基于此,国内版权管理机构、音乐公司、国内音乐平台、音乐人和相关组织等自愿组成了网络正版音乐联盟。
产业深受侵权盗版之苦
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4.53亿,然而,根据国际唱片业协会发布的《2014数字音乐报告》,我国2013年数字音乐的收入仅为8260万美元(约5.1亿元人民币)。“造成这一结果有多方面原因,其中最重要的两点是侵权盗版冲击和盈利模式匮乏。”谢国民表示。
“版权问题已经关系到整个音乐行业的繁荣和持续发展,版权保护不仅能鼓励音乐人的原创,还能平衡权利人与使用者的利益关系。” 腾讯公司副总裁彭迦信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然而,侵权盗版屡禁不止已经严重伤害了产业链的各个参与方,这不乏有知名音乐公司和音乐平台都在盗版。对此,曾创作过《弯弯的月亮》《七子之歌》等作品的词曲作家李海鹰深有感触。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的很多作品都被盗版过,我也同某些知名公司打过官司,但是音乐人不能放弃创作,天天去打官司。正是屡禁不止的盗版,伤害了从事正版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导致很多具有才华的年轻人不愿去创作,优秀的作品越来越少。”李海鹰表示。
在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薛永峰看来,国内数字音乐之所以产生版权乱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其一,国内数字音乐还处于市场培育期,免费资源随处可见,侵权成本较低,市场缺乏正版导向;其二,音乐授权渠道混乱,唱片公司、歌曲作者、相关协会都可以进行授权,就会出现交叉授权的局面;其三,国内不少知名互联网公司滥用“避风港”原则,允许第三方上传盗版作品,向用户提供大量热门歌曲的收听或下载服务等。
同样,数字音乐盈利模式的缺失也一直困扰着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音乐权利人将作品授权给音乐平台后,后者通过广告投放、付费收听或下载等方式获得收入,然后支付版权费或者与权利人分成。然而,这种模式在国内并未给产业参与者带来明显收益,大多数数字音乐平台还在“烧钱”。“因为缺乏良好的游戏规则,一首作品有的收费,有的免费,做付费业务的网站就会死掉,这已是业内常态。如果大家都联合起来共同采取付费模式,可能会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谢国民认为。
多方发力建立正版秩序
那么,建立怎样的游戏规则才能帮助数字音乐步入发展正轨呢?业界认为,可从加大盗版惩处力度、创新商业模式、加强行业自律等多个角度发力。
要加大对侵权盗版的打击,既需要版权主管部门的监督,也需要行业自律。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版权执法处处长赵杰表示,网络音乐领域将是版权主管部门2015年版权执法的重点,他呼吁各界积极投诉侵权盗版案件,协助执法部门查找线索,收集证据,共同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国家版权局将继续支持权利人依法维权,净化网络版权秩序。”赵杰表示。
为加强行业自律,音乐联盟成立当天发布了《反盗版宣言》和《自律公约》,希望行业内形成共识,促进音乐产业上下游形成有效的自律机制。比如,积极响应国家版权部门的主动监管,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自查制度,联盟成员间对未经授权内容的及时通知和删除机制等。“加入音乐联盟的成员首先要自查,发现有未经授权,或难以找到版权方的,应立即进行下线处理。其次,自查发现不到的,只要权利人邮件通知发现盗版作品,一旦核实即刻下线。”酷我音乐公司总裁史力学呼吁。此外,腾讯公司法务部总经理江波还认为,要有经典判例才能震慑侵权者,司法机关可考虑提高侵权诉讼中的赔偿额度,加大惩罚力度。
治理数字音乐市场版权乱象宜堵疏结合,在打击盗版、塑造良好版权环境的同时,还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以腾讯QQ音乐为例,彭迦信介绍,腾讯从2005年起就开始构建和完善正版音乐绿钻会员服务体制,QQ音乐10年来相继和200多家唱片公司达成正版合作,与国内外近20家顶尖唱片公司达成版权战略合作。在运营模式上,除获得一揽子授权,再转售其他网站外,还会采取独家音乐版权授权方式。此外,腾讯还尝试了同知名歌手合作发行数字专辑的方式。比如周杰伦的最新专辑通过QQ音乐的造势宣传,一个月就卖出了15万张唱片。
此外,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刘平看来,音乐权利人还可以选择加入相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实现作品的批量授权和维权,让作者安心创作。“通过集体管理组织,权利人可以降低维权成本,使用者可以获得较小授权成本,这种模式非常适应互联网传播特点,可以帮助实现音乐著作权保护的集约化和现代化。”刘平谈到。
薛永峰认为,随着国内的版权环境越来越好,如果数字音乐平台在版权采购上加大投入,产业链各参与方能在上述几个方面共同施力,国内数字音乐产业必定会迎来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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