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药仅有价格谈判还不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在国家层面建立一个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首先把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些常见病、慢性病必须要用的专利药品纳入谈判的范围,这一项工作正在做积极的准备。(
前不久审结的“药品代购第一案”,陆勇代购的治疗白血病药品印度产的仿制药每盒仅4000元,而正品专利药价格为每盒23500元。这是专利药品价格垄断的缩影。专利药,利用知识产权的壁垒和价格话语权,对患者必要的消费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
专利药敢于漫天喊价,不仅是市场竞争缺失所致,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准入过程中政府也缺少了必要的保护机制。有效改变专利药进口药企一家说了算的局面,建立价格谈判机制不失为一种选择。价格谈判最核心的要义是用市场换价格,通俗地说就是专利药要想进入中国市场,要进行价格匹配,进行一轮博弈,谈判本身不仅包括专利药,还可以将药企其他的药品包括在内。中国人口众多,对国外任何药企来说,恐怕都是不得不正视的庞大市场,这本身就是一把分量足够重的筹码,用好这一筹码,的确能够砸开专利进口的降价空间。
不过真正把专利药进口的价格降下来,政府不能仅充当“进口商”的角色,还应当基于药品的特殊性,使得药品的价格与国民消费水平相当,否则只给贵打折,没有实质意义。建立专利药价格谈判机制,核心还是进口价格确定规则,包括成本、市场等一套比较成熟的测算办法,从而形成科学准则。当然,专利药产生的价格垄断,根源还是专利制度所致,即便是药品的配方与工艺可以仿制,但都构成侵权,专利制度既是保护,也是壁垒,这是一柄双刃剑。为避免大企业滥用专利保护,印度专利法规设置了相关条款,政府有权行使强制许可权,允许本土制药公司继续仿制抗癌药等药物。这就是为何印度仿制药品只是专利药品价格几分之一的根本原因。印度的做法或许不能简单照搬,却至少是可借鉴的。
建立专利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的同时,完全可以打造“专利底牌”,即在多轮价格谈判无果的情况下,满足一定的条件,政府可以强制许可国内药企仿制相应的专利药,为谈判设置底线。此外,以药品价格谈判为载体,可有效引入国内药企参与专利授权或转让的谈判,使进口药国产化,降低用药成本与价格,对于一些常见而必需难以替代的专利药,甚至可以以政府的名义购买专利,授权国内药企生产,为专利药进入国内市场找到多元的路途,有效消除壁垒。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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