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有什么区别
希望您将“商业秘密网”推荐给您的好友,在“商业秘密网”右上角点击“会员注册”。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
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商标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商标撤销不能再申请。
第二、 商标注销是主动行为;商标撤销是被动行为。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另外。如果不想使用了也可申请注销。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相关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来源:中顾网
(作者:,来源:)- 上一篇:注册商标受保护的力度
- 下一篇:商标转让手续及费用
-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2015-06-01
- 反盗版与版权保护 2015-07-07
- 商标许可备案须知 2015-05-10
- “斯达舒”异议“修斯舒” 2015-05-10
- 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情况及启示 2015-05-22
- 国际商标协会:中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商标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201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