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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茶恩怨背后的警示

发布时间:2015-05-15 10:36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12月3日,凉茶品牌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广告纠纷案在京宣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广告宣传语由于在表达上不真实、不恰当且遗漏了重要的信息,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解,侵犯了王老吉的正当利益,损害了公平平等的竞争秩序,构成了虚假宣传,判令加多宝停止侵权行为,在《南方日报》上连续七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王老吉300万元。

  12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红罐”纠纷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加多宝被判构成侵权,并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自2012年起双方发生了多起诉讼,这场由商标权纠纷引发的诉讼大战,对企业维权有着怎样的启示?

  商标许可有风险

  1997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者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罐王老吉。后来,香港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签订两份补充合同,将商标许可使用期延长至2020年。但在2012年5月,经广药集团申请,商仲委裁决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两份商标续约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及加多宝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打响了双方商标大战的第一场战役,“加多宝”一方败北。

  其实,在这场商标权之争中,双方都是受害者。王老吉一方利益受损自然不必多说,“王老吉”商标的市场价值早在2010年就已经达到1080亿元,其应得的许可使用费数额早已不是签订合同之初所约定的数字。另外,连续十几年放手品牌的日常经营和渠道建设,相当于在同行业、同领域内为自己培养了竞争对手。

  与此同时,加多宝一方也是受害者,连续十几年对于“王老吉”品牌的投入和运营,加多宝主控下的“王老吉凉茶”从2002年的市场销量不足2亿元成长为年销售额超过200亿元、商标市场价值被评估超过千亿元的“凉茶王国”,也不过是为他人作嫁衣。

  法律提示:

  第一,慎重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商标权人应该在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商标许可的标的、许可方式、许可的时间和范围、违约责任和争议条款做出详细明确的规定,尤其应当注意被许可方是否会对商标权人的利益造成或潜在造成威胁。

  第二,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尽量按照产品的产量或利润提成。一次全部支付许可费的方式对许可人非常不利,除非被许可人实力雄厚。另外,一次性全部支付风险过大,一旦商标不能带来利润将血本无归。相对来说,提成的方式比较可取,既不会占用太多资金,也便于根据商标的实施情况随机应变。至于提成的依据,可以根据利润或销售额确定,依据利润确定提成对被许可人比较公平,依据销售额则相对比较清楚,容易核查。(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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