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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谍”潜伏在身边?企业还没拿商业秘密当回事

发布时间:2015-06-08 14:06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几年前,一部《无间道》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影片里“卧底与反卧底”、“内鬼与反内鬼”的离奇故事,影迷至今津津乐道。不过,在现实生活中,窥视商业秘密的“间谍”也真实存在着。偷拍车间照片、离职带密、以就业名义进入对手公司……这些窃密手段,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近年来绍兴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在数量上呈上升趋势,而且侵犯手段隐蔽性越来越高。商业秘密泄露,正越来越成为企业发展的一大担忧。而这其中,上虞的化工、新昌的轴承和绍兴县的纺织等行业,正是商业秘密遭遇窃取泄露的“重灾区”。据了解,仅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就有六成企业因此蒙受巨大损失。
  真没想到,身边的人就是“间谍”
  说起商业间谍,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一家化工公司的总经理王先生至今心有余悸,“谁能料到,在我身边工作了两三年的企业高管,竟然是千方百计窃取商业秘密潜伏的‘间谍’,真是防不胜防啊。”
  这个“间谍”一直隐藏得很深,几年来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直到有一天,公司的一些核心资料竟然出现在市场上。而这些资料,只有公司高管才能接触,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公司有内鬼。于是,公司立刻启动“反潜伏体系”进行秘密调查。4个多月后,公司终于找出了潜伏在公司内部的“卧底”,而此人竟是公司的一名副总。
  其实,类似的案件在绍兴屡有发生。新昌一家精密机械公司的技术人员跳槽到了另外一家同类企业,跳槽前这位技术人员偷偷下载了其参与研发项目的技术图纸电子资料,并带着这些资料转投新东家。随后,新东家根据其提供的技术资料,生产并销售数控机床,导致老东家直接经济损失87万余元。
  在绍兴县一家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外贸部经理利用其掌握的客户信息资料和公司特有花型等信息资源,通过他人与公司在西班牙、波兰、哥斯达黎加等国的多名客户洽谈外贸业务,而双方交易的正是含有公司特有花型的绣花布、提花布等产品,公司因此流失许多国外客户订单。让公司老总气愤的是,这位外贸部经理不仅和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而且还每月从公司领取保密费。
  今年7月,诸暨工商部门刚刚查处了这样一件商业秘密窃取案。2008年4月,“80后”小张到该市一家广告公司打工,当时还和广告公司签订了保守公司秘密义务的劳动合同。但一纸合同,并没约束到他。两年“潜伏”,当小张熟悉广告公司经营流程后,他就辞职离开公司,并偷偷拷贝了公司客户名单以及涉及多家客户的原始图片。拿着这些商业秘密,他在诸暨城区和店口开办了广告工作室,并将公司的原始图片用在了自己的业务上。
  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商业信息泄密事件,给众多不重视商业机密保护的绍兴企业上了一课。
  商场如战场。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正体现出越来越大的作用。商业秘密被非法披露、公开,会导致企业失去竞争优势,面临停产歇业甚至破产倒闭的困境。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秘密给企业带来的利润越来越大,而保密风险也越来越多。这几年来,商业秘密泄露案件出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民营科技型企业则成为案件高发区。”绍兴工商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绍兴县、上虞、嵊州、新昌等地,都出现过一些窃取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例,我市在最近3年多时间里就查获了13起此类案件,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
  在杭州湾工业园区新区工商所,工商人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园区内有近60%的企业曾经遭遇过商业秘密泄露或盗用。这些商业秘密包括独有的化工配方、核心技术、经营信息、工业流程等,而这些商业秘密泄露案大多成了悬案。商业秘密泄露,正成为当地企业发展的重大隐忧。
  “这仅仅是我们调查的冰山一角,实际情况可能更加恶劣。”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秘密有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和保护性等四个要素,缺一而不能成为商业秘密。因此,企业不主动保护,商业秘密泄密也将不受法律保护。“一些企业对经营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信息,或者没有认识到,或者意识到了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即使发生了商业秘密泄露,但连立案条件都难以构成。”
  让工商部门尴尬的是,由于部分企业对商业秘密或认知不够或防范不强,一旦被侵权不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保护,一些企业甚至连发生商业秘密泄露后该向哪个部门举报都不清楚。工商人员称,商业秘密本身就具有隐蔽性,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更为隐蔽,如果企业没有及时、主动发现而报案,光靠他们通过日常巡查,要想侦破这些商业秘密泄露案件将十分困难。
  3年多查获13起,仅是冰山一角
  据介绍,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据了解,商业秘密一般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包括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而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属于技术信息。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类型,可分为非法获取、非法披露和非法利用三种形式。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绍兴绝大多数的企业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的意识十分淡薄,一些中小企业更是对商业秘密毫不了解,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没有任何日常性的保密管理措施和制度。记者昨天在对诸暨市20家中小企业的调查中发现,有8家企业负责人告知没有听说过“商业秘密”这回事,有6家表示自己企业也拥有商业秘密,不过并没有采取好的保护措施。只有2家表示,自己对商业秘密有一整套的保护措施。在这些企业中,有15家表示曾经遭遇过不同方式的商业秘密泄露,但无一追究过责任。
  “有些企业从事的不是高科技产业,认为自己没有什么技术信息,至于经营信息也仅认为它属于人事管理的范围。”绍兴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的严家明教授分析说,从数据来看,在竞争当中获得优势的企业不可能没有商业秘密,但遗憾的是很多企业对此存在认识误区。
  浙江龙山律师事务所的冯基纯律师说,商业秘密泄露案件发生和一个地区企业及个人的法律意识、经济发展阶段都有关系。经济越发达、思想越活跃、法律意识越强的地区,侵犯商业秘密类案件就越多。过去绍兴很多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管理粗放,大多只是简单地进销货物,而没有自身的核心秘密,也就谈不上有商业秘密,因此企业完全没有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正转型升级,“创新”已经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由此企业经济管理中的商业秘密日益重要,窃取商业秘密的案件自然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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