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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说》侵权案达成和解

发布时间:2015-05-14 21:48商业秘密网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著名资深音乐人李海鹰状告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公司侵犯其著作权一案经法院调解,和解结案。

  李海鹰是歌曲《我不想说》的词曲作者(歌词合作者为陈小奇)。2005年末,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公司旗下的“K铃制造”未经许可将歌词在原基础尚加以改动,制作了反映禽流感题材的FLASH音乐动画《我不想说我是鸡》,通过互联网、无线增值服务等多种方式传播,形成较大影响。

  7月24日,法院调解该著作权纠纷案,“K铃制造”团队成员向李海鹰表示了诚恳的歉意,并支付了相应的经济补偿。李海鹰认为,和解基本上实现了自己维护音乐著作权人的利益。

  7月31日下午,中国一音乐著作权协会法律部主任刘平来到法院,代表音著协表达了谢意,并向民五庭赠送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社会和谐”的锦旗。双方表示,随着无线音乐增值服务领域技术的发展,音乐作品价值凸显,使利益共同体中的各方权益发生较多冲突的现阶段,希望以此案为契机,共同深入探讨如何平衡同一利益共同体中的各方权益,进一步在制度设置上规范我国音乐版权市场,为推进无线音乐领域产业的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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