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利达和苏宁被诉侵犯录音制作者权
认为万利达生产、苏宁销售的DVD视盘机含有的102首歌曲侵犯了自己录音制作者权,索尼音乐娱乐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索尼音乐公司)将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万利达公司)、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简称苏宁公司)一并告上法庭。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索尼音乐公司诉称,公司系王力宏、F4、满文军、蜜雪薇琪、彭佳慧、黄大炜、莫文蔚、李玟、游鸿明等歌手演唱的《花田错》、《左边》、《相见恨晚》、《爱你爱到》、《你把我灌醉》、《大城小爱》、《落叶归根》、《在梅边》、《单人房双人床》、《懂我》、《一千零一夜》、《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白色恋人》等102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人。2009年1月,公司在市场上发现万利达公司生产、苏宁公司销售的型号为高清歌王DVD MDVD-6658等四款DVD视盘机中含有上述歌曲。据此认为,万利达公司、苏宁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上述歌曲,严重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给自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故请求判令二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上述四款DVD视盘机并删除涉案歌曲,在新浪网上公开致歉,赔偿经济损失188万余元及合理支出7万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网络
(作者:,来源:)- 上一篇:潍坊擅自转登记者快评
- 下一篇:湖北孙中山夫妇铜像著作权案终审
- 商业秘密,请让我们来保护你! 2015-05-10
- 专家建议绘制专利地图助力我国通信行业抢占制高点 2015-06-04
- "抢”人商号还告人侵权 2015-05-10
-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及法律地位主要有哪些 2015-06-05
- 2014年宁波十大版权事件评出 2015-06-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英德冷饮部兰忠德侵犯百色市酒厂右江注 201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