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大欢喜系列》雕塑被仿制案
案件回顾:福建雕塑艺术家黄先生潜心创作了弥勒佛《皆大欢喜系列》等雕塑作品,并进行了版权保护登记。2009年起,黄先生发现福建某公司擅自大量仿制并销售其上述雕塑美术作品。黄先生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遂于2010年10月12日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49万余元。后泉州中院判决被告公司应立即停止侵犯原告黄先生《皆大欢喜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原告黄先生经济损失10万元。一审判决后,黄先生不服,于2011年9月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院调解:2011年11月,福建高院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被告公司自愿多补偿黄先生1万元,黄先生也谅解了被告公司,双方握手言和。
点评:此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间艺术家为艺术作品维权案件,由于作者著作权意识强,在其创作完成雕塑作品后,就为其作品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为其后来维权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此案不仅让更多民间艺术家明白了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让更多民间艺术家理解了为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的重要性。
个人维权痛并快乐着
目前,很多作者明知自己的作品被侵权,但因为一个人的力量很弱小,维权的过程又很繁琐漫长,再加上维权成本很高,所以很多作者就采取听之任之或敢怒不敢言的的做法。可喜的是,现在出现了一些不畏艰难、勇敢地维护自身权利的作者。这不仅是社会的进步,更是我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集中体现。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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