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首例侵犯著作权案宣判
记者从安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获悉,近日,由该支队移送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在龙安区人民法院宣判。这是我市宣判的首例侵犯著作权案。 该侵犯著作权案的被告人杨某,因擅自设立印刷企业,装订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销售盗版图书行为,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被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龙安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对其犯罪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正式实施以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著作权保护高度重视,加大了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此案的判决,有效遏制了侵权盗版行为,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给制作、销售侵权复制品的企业和个人敲响了警钟,有力地维护了我市出版物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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