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播《舌尖上的中国》 央视状告土豆获赔 2013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事件回放】《舌尖上的中国》最近已开播出第二季。中央电视台对其享有著作权,并将该节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原告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然而央视倾力打造的高端佳片“绽放”不过一周左右,已能够在土豆网上搜索到播放链接。
2012年8月,央视国际将土豆网的经营公司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令被告赔偿24.8万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点评】土豆网作为影响力较大的专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舌尖上的中国》热播期内就擅自传播涉案作品,且侵权行为持续的时间较长,给权利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一、二审法院充分考虑涉案作品的类型、社会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性质以及侵权网站的经营规模、经营模式、影响力等因素判决被告赔偿24.8万元,顺应了依法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对日益多发的互联网视频侵权案件有警示作用。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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